ABC小说>穿越重生>植掌大唐>第二百五十六章 是时候报仇了

古代有很多关于力能扛鼎的大力士的记载,但目前现实生活中亲眼所见的这些人中,林森觉得真的能够达到这个标准的,也就是自家老婆程怀玉一个而已。

能够达到后世顶尖的世界级大力士的水平是个什么概念啊?二百多斤的石锁到了程怀玉手里,都跟个玩具似的,不说轻若无物,但看起来着实轻松的很。

这方面即便强悍如人形猛兽的席卫忠和席君清爷俩都要甘拜下风,单论力气,他们比之程怀玉也是有一定差距的。

当然了,这样的程怀玉,必定有着较普通妹子更加粗壮的四肢和骨节,肩膀和大臂这块尤其会明显一些,这也是很多妹子私底下嘲讽程怀玉的地方。

但是身为一个忠实的球迷,林森当然知道,一个妹纸如果想拥有如程怀玉那般广阔雄伟的胸怀,那大臂注定不会瘦到哪里去,除非那妹子专门减过这块的脂肪,或者干脆就是假球。

所以程怀玉身上的这点小瑕疵,于林森而言,完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就叫俩球遮百丑,爱屋及乌。

当黑人兄弟俩这种人熊一般的家伙站到自己面前,又想试试他们的力气的时候,林森自然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自家的妹子程怀玉。

当然,这是在林森确定这哥俩没什么坏心思,反而性情十分憨厚朴实的情况下。

在林森救了他们的性命后,这哥俩对林森的感激,那真的是溢于言表。等到林森每天都能给他们提供饱饭,其中还包含了众多的肉类,这哥俩看林森就跟看天神也没差了,看那样子分明是死心塌地了。

可能也是他们太能吃了,饭量甚至比席卫忠他们几个还要大一些,毕竟身板在这呢,那奴隶商人实在供应不起,少不了还要对他们各种折磨,所以乍然遇到一个待他们这么好的主人,自然会感恩戴德的。

结果很容易得出,这哥俩任何一个力气都要比程怀玉大上一截,虽然程怀玉是个妹子,可那也是天生神力的大力士啊,而这黑人哥俩却能稳赢她一头,确实很对得起他们那堪称庞大的身板。

即便看着面相憨厚,可只要想想给他们套上全套板甲以后,化身为魔神的样子,林森就有些激动的不能自已。

也不指望他们修炼成多么牛叉的武技了,毕竟身体都已经长成了,怕是没有太多进步的空间了。

不过即便只给他们最简单的招式,经由这样强悍的身板施展出来,也绝对威力无穷啊。

简单的给他们配上长柄战斧,再给他们来几柄破甲锥背上,这就成了妥妥的两个杀戮机器了。

以后给自己当个护卫,或者陪着自己上战场,肯定倍有面子啊。

只是想给他们配上坐骑就很难了,这哥俩两米多的身高,普通的战马他们骑上去,恨不能一叉腿就够着地面了,怎么看都不太协调。

而且这哥俩尽管身上膘很少,可毕竟块头在那呢,三百斤的肌ròu_bàng子啊,即便是健壮的战马驮着这么一个在背上,也着实压力有点大啊,都快跑不动了。

看来有机会的话,也得给他们找个羚牛这般同样身板异常强悍的才成。

至于现在吗,干脆还是先让这哥俩跑步前进吧。

身高腿长的他们,还有着黑人的另一大优点,那就是体力特别强悍。

看他们的表现,分明都是能比较轻松的跑完马拉松的主,而且一路上速度还都不会慢咯,起码要超过那两匹倒霉催的被选出来驮着他们的战马的速度了。

他们的骑术也不算多出色,跟个鹌鹑似的杵在马背上,反而影响了他们的战力。

还不如就跑在林森的身侧,随时都能用他们庞大的身板,把林森整个挡起来,算得上是殊为难得的近身保镖人选,当人盾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

出于对他们哥俩的喜爱,林森还专门为他们起了名字,嗯,一个叫雄大,一个叫雄二,雄阔海的雄,可不是光头强的那俩小伙伴,虽然其实也有说他俩长的跟人熊似的这个意思在里面。

趁着履新之前这剩余的最后一点假期,林森当然没少出去和那些二代们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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