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言情总裁>王爷别追我,我要回现代>第三百七十四章 大结局(八十一)

我揉着软软的小白兔,盯着小兔子的脸看了两眼,“我怎么觉得这只兔子有点眼熟。”

“是么”萧瑾煜凝视着我,淡淡地反问。

“是我们第一次约会那个会所里的兔子吗”我抱着小白兔惊讶地问道。

看来我真的对这只兔子情有独衷,居然还记得。

“嗯。”萧瑾煜点头,“开心么”

说着他伸手去拉我,我一个转身擦离开他的手,蹲下身将小白兔放到地上,也不理会他的问话,径自逗着小白兔,朝一旁的的佣人道,“拿小箩卜过来。”

“是,少奶奶。”

女佣离开。

“……”

萧瑾煜看着自己僵在半空的手,略为尴尬地收回来,他坐在那里,注视着我逗弄小兔子,唇角噙起一抹薄笑,眼里有着宠溺……

“我们给小兔子取个名字吧。”我看向萧瑾煜,“叫小煜子怎么样”

萧瑾煜唇角的笑凝固,一记冷眼扫向我,“你最好不是在影射我名字里的煜字。”

“嘿嘿。”

我讪笑。

商人就是精明,真讨厌。

“名字我已经取好了。”萧瑾煜坐在餐桌前,看着我说道,“鑫鑫。”

鑫鑫心心?

“那你这是影射我名字的心字吗”我蹲在地上抬眸看向他,语气充满质疑。

“是的。”

“……”

居然不要脸地承认了。

我忿忿地瞪他一眼,手指逗弄着白兔,“我不管,我就要叫它小煜子。”

萧瑾煜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没说什么。

我以为他妥协了,开心地抱起白兔,“好了,你以后就叫小煜子。”

“安心。”萧瑾煜出声,嗓音优雅磁性。

“嗯”

我头也不回地玩着白兔,随口应了一声。

“晚上夜宵吃什么我给你做。”

“我不吃夜宵,不用麻烦了。”

好可爱的小兔子,好可爱的小煜子,哈哈哈,我太喜欢这名字了。

“一定要吃。”萧瑾煜的声线性感极了,“我给你做手撕兔肉。”

“……”

我抱着兔子呆呆地看向他,只见萧瑾煜高高在上地坐在那里,低头凝视着我,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似笑非笑。

四目相对。

无声地对峙。

白兔在我怀里眨着眼睛,茫然地不知自己的前途。

我败下阵来,揉着白兔的脑袋,弱弱地道,“好吧,你以后就叫鑫鑫。”

萧瑾煜得意地挑眉,“聪明。”

“……”

不聪明兔子就要变手撕兔肉了……

强权害死兔子啊。

我抱着白兔揉它的脑袋,不知道一只兔子的寿命有多长,不知道它能陪萧瑾煜有多久,要比我久才行……

……

离瑾煜国际集团较近的锦绣城小区里,一栋豪华的别墅在夜晚依然亮着灯。

门口的门牌上,刻着两个偌大的字——席宅。

席锦荣将车停在门口,由佣人去放车,自己走进大门。

“少爷。”

女佣拿起拖鞋,恭敬地搁到席锦荣面前。

席锦荣刚换上拖鞋,就听到白岚高傲的声音传来——

“父亲,我说过了,白家和萧家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不需要怕他什么,如果萧瑾煜敢做出任何伤害我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和他善罢甘休。他最好明白这一点,我可以爱他,亦可以毁了他!”

“……”

席锦荣目光沉沉地睨了一眼,正要离开,就听到白岚对着手机道,“席锦荣那个废物,我能指望他干什么?如果没有我们白家,他连席氏都抢不回来。”

白岚蔑视的声音实在刺耳。

席锦荣伫足脚步,冷冷地看向我。

察觉到视线,白岚正扭出一个奇形怪状的姿势,转眸看向席锦荣惊了一下,整个人摔在瑜珈毯上。

对席锦荣,白岚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在萧瑾煜的婚礼上,我公然大闹时就对他印象很深,那个满眼失意的男人和自己好像,后来,在自己的婚礼上,我公然抱着萧瑾煜表白,他不但没有生气更没有质问。

结婚以后,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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