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军事历史>大唐盗帅>第十六章 朝堂舌战
无中生有,颠倒是非,被贬称为“讼棍”。

也是因为如此,明朝以前的各朝各代对于讼师的处罚是不遗余力。

长孙无忌抓着这一点,正是击中要害。

杜荷坦然一笑,道:“我并不否认长孙大人说的是实情,但绝不能以偏概全。我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江南,因为一个妇人挡路,跋扈的土豪把一个村妇活活踢死,土豪拿出十两纹银作偿命资。妇人的家人,见财起意,不去府衙告状。此事让一讼师遇到,讼师路见不平,代拟一状词,写到:‘……夫身有纹银十两,已可踢死一人,若家有黄金万镒,便将尽屠城?’短短几字讼词写得铿锵有力,充满正气,把土豪的凶恶横暴淋漓尽致的勾画出来……讼师又被称之为刀笔吏,与天下文人没有什么区别。笔能杀人,亦能活人;文可行善,亦可为恶,刀笔始终是操纵在人手里,以直为直或是以曲为直,取决于人心的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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