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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三章

和衙门那帮小吏不一样,杨尚荆这个县令的身上还兼着个兵部郎中,虽然还是文官的官衔,然而因为身上背着总督军务的差事,所以总体而言,他还算是半个军职。

要是还像之前那么颓废,杨尚荆可能就自己胡乱塞几口年夜饭,对付一下也就算了,可是现在用上辈子的回忆给自己加了那么一口气,他也就不能在家中继续颓废下去了。

将那份传说中的磕磕绊绊地默写了一遍,杨尚荆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字,发出了一声傻笑。

或许是因为那段回忆,也或许是因为什么稀奇古怪的原因,反正他现在写的字,已经是找不出半点儿原来杨戬的影子了,换句话说,这一手软笔书法写出来的字,就和狗爬差不了太多。

“既然是自己,那就好好地做自己吧。”杨尚荆摇了摇头,“这事儿……是不能再拖了。”

杨尚荆慢慢闭上眼睛,然后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吐出来,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眼中只有一片清明,他低头看看桌子上这一篇狗爬一样的字儿,一伸手,将它掣在手中,慢慢地折叠起来,未曾风干的墨汁在荫在了另一面,然后粘在了他的手上。

“去特么的王侯将相,去特么的才子佳人,到头来终究不过是一堆冢中枯骨,只有生产力才是永恒的!”杨尚荆咬牙切齿地念叨着,缓步走到火盆的旁边,将手中的纸张丢进了火堆之中,看着它被火焰

做这个动作,倒不是因为他写的是什么反书,里面太多的词汇是超出这个时代的,别说拿出去给黔首看了,就是那帮号称学富五车的士大夫看来,一个两个也都是一脸的懵逼,他这么做,也不过是烧去心中的一些犹豫罢了。

很简单、很纯粹、也很无用的形式主义,当然了,其中也有隐藏住自己短板的意思在,反正嘛,他杨尚荆手底下能写出一笔好字的人不在少数,到时候写个公文、上个奏疏之类的,随便抓一个人出来也就是了。

“知琴!”

杨尚荆看了看爪子上的墨汁,苦笑着摇了摇头,抬起头来大喝了一声,他这会儿还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了,连洗个手都得让人伺候着。

就在旁边小房间里等着的知琴听了这一声喊,本能地就觉得现在的少爷声音有点儿和这几天有些不一样了,或者说,声音里面多了一股子朝气。

虽然不知道自家少爷到底怎么了,也不知道刚刚忠叔来和少爷说了什么,知琴作为一个侍女,一个没有什么地位,活好活赖全靠着主家的侍女,她也没那么多的想法,总之,杨尚荆高兴了,她的日子相对而言也就要好过一些。

所以听见这个声音,知琴连忙小跑着过来,推开门,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似乎窗外的阴云都被这个温柔的笑容驱散了:“少爷,有什么吩咐?”

杨尚荆看着知琴的这个笑容,也跟着笑了,虽然在这个时代的道德标准里,他没有必要对一个侍女负责,但是作为一个正常的穿越过来的文科僧,他本人的心理也是很复杂的,在有着正常雄性生物所拥有的占有欲的同时,还有着五百多年后那个时代正常男人的道德观。

当然,如果不是刚刚想得太多,只怕他自己现在也想不到这一点上。

所以他的目光在这一刻有些复杂,不过这一缕复杂转瞬即逝,他伸出自己的双手,脸上全是笑意:“没看见少爷这双手上都是墨汁么?快去备些开水,让明棋准备好官服,少爷一会儿还要去城北的兵营看看。”

知琴应了一声,喜笑颜开地下去了,杨尚荆再度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爪子,脸上的笑容越发地灿烂了,转过头来,招呼门口伺候着的家丁:“去把忠叔请回来,就说少爷我要去城北的兵营看看,请他老人家陪着走上一趟。”

家丁应了一声,当即扭头就跑了下去,也没过多久,忠叔和知琴、明棋就脚前脚后地到了,茗烟姑娘一脸怯怯地跟在两个老牌丫鬟身后,手里捧着的是杨尚荆的官靴。

“少爷你这是……”忠叔眯缝着眼睛,看着杨尚荆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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