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仙侠修真>天书遗武>第五一章 荷姆城

边军就是边军。

就马铮所知,一颗伍长头颅在别的地方可是只值得起五百钱,唯有桩字营才能换到一两银子,这多出来的五成溢价,说白了就是大月氏的名头。

既然已经快到目的地,马铮就让马召停下脚步,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两人将身上的盔甲等表明身份的东西都给挖坑埋起来,换上随身携带的伪装衣物,马铮拎着棍子,马召的两柄大头刀则是用布条裹好捆在后背,这才重新上路。

三里外的大月氏城镇名为“荷姆”,这个汉帝国那边还真就没有专门翻译,汉帝国太大,这些小事没人会去操心,不过就是常住人口不足十万的小城镇而已,战时汉帝国一支两万人的步卒就能轻松拿下,还不带多少折损的。

但对于生活在这西北蛮荒的十二族普通人来说,每一个固定的城镇,那就是他们心中的天堂。

有高高的城墙和士兵保护,就不用担心草原上来去如风的马贼,有坚固红砖房屋也就不怕冬天里的白毛风肆掠。

更重要的是每一座城镇往往自动成为附近一带的交易集散地,在这种商贾往来、物资丰富的城镇里,只要有那么小小一处产业,也能轻轻松松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再不用艰辛度日。

荷姆同样是附近一带最大,也几乎是唯一的交易集散地,虽说距离汉帝国边境不远,一旦双方发生大型战事就会首当其冲,可大月氏跟汉帝国已经多久没有正式交战了?

怕是如今生活在荷姆城里的人,早都已经忘记自己种族跟汉人之间的血汗深仇。

相反大多数荷姆城里生活的人,都挺喜欢跟汉人打交道,当然是那种赶着一队队马车,送来各色汉人物品的商贾。

所以哪怕马铮的形象有些寒酸,而马召的体型颇为突兀,但仍旧轻轻松松的经过荷姆城的城门,那些站在门口的大月氏卫兵一点敌视的态度都没有,就放过了两人。

除开荷姆城本就很开放之外,马铮那张幼稚的脸以及马召那个不像人类更不用说汉人的造型,也是极重要的因素。

临街的商铺、路边的摊贩,还有推车往来的卖货郎,让马铮一瞬间有些恍然。

即便是在马家堡里,他也不曾见过如此繁荣的景象,加上看见的几乎都是汉式建筑,不分肤色人种,说的几乎都是流畅的汉话,让马铮感觉自己抵达的并非是个敌国城镇,而是到了中国的英人街、法人街或者是印人街,笼统些可称为是“夷人街”。

看到这些马铮不由的心生遗憾。

想想在那个世界里,曾经有无数年轻人在网络上畅想,或者说幻想,啥时候才能弄出个汉语四级、六级考试来,折腾那些夷人们却还得让他们乐此不疲,却不料在这个世界里,汉帝国却已经做到了。

无须汉帝国颁布任何法令,却能让天下四夷纷纷来朝,或许这才是一个帝国应有的风范吧。

一时的感触后,马铮却不敢忘记来这荷姆城的任务。

从城门口的卫兵到城中的巡逻兵,马铮默默的盘算着,虽说没有战事,但作为方圆几百里内唯一的商贸集散地,荷姆城中其实聚集着相当惊人的财富,故而大月氏不能不对其重视。

马德途的地图上标注着荷姆城的驻军,数量至少达到了三千人以上。

大月氏的人口基数还不如帝国零头,其兵力自然也远远不如,故而在帝国里像马德途这样一个校尉可统领上万人,甚至是数万人,换成大月氏的校尉武将,估计麾下就是三五千人顶天了。

“也就是说,在这里伍长、哨尉那是不缺的,甚至是军候、司马也有好几个,运气好的话,还能碰上个校尉。”

一队盔甲鲜明、手持利刃的巡逻兵刚刚过去,貌似威武但马铮却能感觉是金玉其外。

他望着这队巡逻兵舔了舔上唇,像是看见好大一串军功,尤其是领头那个该是伍长,竟然挂着一双黑眼圈,脚步虚浮,也不知道昨晚睡过几个婆姨,或者是骑了几头胭脂马。

就这样实力的军官和士兵,马铮觉得即便他不出手,马召一个人也能轻松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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