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隙间罪袋二十三号>第14章 梅子蕃茄、妖刀白夜叉

「蕃茄,又名西红柿,也被称为狼桃,鲜红欲摘,红果绿叶,丰富的营养又别名金苹果,更富含抗氧化的蕃茄红素,每天摄入一定量可以抗衰老,使皮肤美白。」

对于率先起头,打算顽强抵抗的濑户灿。

雾雨老爹冷不防的冒了一串简单的介绍,最后化了一句。

「能美白又可以肌肤水嫩,跟婴儿一样。」

「……多谢款待。」

濑户灿用着湿纸巾轻抹那湿润的唇,眼前盘子已无蕃茄。

女人对数样特征是招架不住的,比如白晰温润的肤色、水嫩有弹性的肌肤。

可能有些不在乎。

但只要吃着蕃茄,总比往脸上抹什么都来得简单。

土方用手遮着脸、绍安同上,至于永澄很巴结的将蕃茄切盘递给了灿。

「呿──妻奴。」不约而同的低喷了这句。

作为优质单身狗,人生只剩蛋黄酱的土方。

作为用黑麒麟臂,单刀撸菜很多年的绍安。

愤慨?很愤慨!

「哼。」

雾雨老爹轻敲了桌子一下。

「作为男人该讲正事就别怂,一个个都比不上灿。」

「打扰总长你吃东西的兴致,结果换来了撸我一记朝地摩擦的人体火柴!」

土方指着后脑杓略少的量。

「你瞧,要不是吃了绍安的生料理,我的后脑杓还秃一块!」

「在原则面前,总有不能妥协的事,这就是雾雨之道。」

雾雨老爹双手盘胸的回应。

那样的低声,那样的低语,言之有理!

「听起来很帅可不是滋味啊……」

土方稍微唠磕后,也放弃对总长阻止吃蕃茄的举动。

果然还是──做出妥协,边吃边禀报。

这是。

雾之湖与魔法之森的报告。

顺带一提目前相关雾之湖的资料。

雾之湖水源是来自妖怪之山上,在每日的正午前后会漫起浓浓的大雾。

然而,那是之前。

从「濑户的花嫁」,这样的一个二次元作品角色穿越到幻想乡的时候。

雾之湖如今被划分了两大域,一部份有着淡水域、一部份有着海水域。

听说那时候住在雾之湖其中的人鱼,若鹭姬,差点被海里的盐水给呛死。

作品其中。

作为人类的仁侠王,满潮永澄,作为人鱼的人鱼王,濑户灿。

永澄手持驱逐邪气的涅府血游呍之枪,灿持着音波崩坏励起的音叉剑。

被误认为妖怪猎人。

跟红魔馆和栖息在雾之湖的妖怪们大战起来。

差点打出火气的多方混战。

作为八云一家的罪袋23号介入。

最后结局,雾雨老爹带着重伤的两人回雾雨组的简单故事。

不打不相识,双方砍过了一刀刺过了一枪,拳头跟利爪互殴互抓。

打得衣服越破越是不着片缕,越是好朋友……

永澄跟灿一同跟红魔馆和栖息在雾之湖的妖怪们,打出了好朋友。

在指枪幽灵生的事件多在罕无人烟的地方之际。

调查此事,由这两位相当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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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途中。

雾雨老爹的手没有停止。

「蕃茄,就像在水果中作为最顶级的红肉一样。」

雾雨老爹,用着三根指头。

就像高明的棋手下棋似的严肃感。

食指、中指、拇指,捻起了盘上那鲜红如火的蕃茄切片。

绍安处理的蕃茄切片,还结有略薄的霜,冰镇蕃茄切片。

那是,由冰之妖精琪露诺的翅膀,打磨而成的──北辰天狼刀。

黄金太阳花农场出品的绝佳蕃茄。

藉由低温北辰天狼刀切成的薄片!

水果中,具有爽利的酸甜汁水、又具有可咀嚼的果肉纤维。

吃起来就像是肉,水果中的宝石红肉!

「我要开动了。」

宛若煎得极为美味的牛排,要沾些许盐,增添带出肉的鲜味……

那样的宝石红肉,那样的蕃茄也是如此。

朝着另外小盘的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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