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无上冒险者>132 规则

顾天佑猜测这可能就是当初冰巨人核心的那团流质蓝光所化,虽然其主动臣服于征服它的强者的这种行为,顾天佑不觉得有任何可耻的地方,可太过于陌生的存在,还是让顾天佑有些担心,尤其是当他搞清楚,这玩意臣服的概念是以他的手臂为家之后。

并没有挣扎太久,顾天佑很快就做出了决定,以自己血肉中的魔能滋养这个生命,还是比较划算的,虽然越简单的意志往往代表越顽强,但是顾天佑想了半天,也不认为它会凌驾于魔神的意志之上。何况,还有契约的约束,以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对着冥河发誓而产生的主仆契约。

冥河是存在的,虽然从位置上,到意识上,都离现在的顾天佑遥不可及,可作为渊魔之神血脉的继承者,他还是有这种以冥河为誓的资格。尽管顾天佑知道,现在,不论是他,还是这奇异的生命,一动不动就扯到冥河怎么怎么样有点小题大做,不过没关系,古人为了几个铜板的独资,都能指天划地,以上帝的名义起誓赌咒,他稍微托大一些,也是可以原谅的。

何况,顾天佑的信念正在一点点增强,信心正在一分分增大,他相信,终于一天,他将睥睨天下。这是心底的呐喊,这是存在的动力,这是强者的信念:我强,我坚信,我无不可征服。

对于有魔能器官的顾天佑来说,“巴比特”那团烟尘每日50标准单位的魔能饲养消耗算不了什么。可在契约成立、附体于宿主的这一过程中,顾天佑还是被狠狠折腾了一把。也许是饿的久了,巴比特一下子差点耗空了顾天佑的现有魔能存量,幸亏是现在大局已定,否则,这要再来一番适才那个级别的战斗,还不知道鹿死谁手呢。

操控无灵魂物,说简单些就是让死物活起来。在顾天佑看来,巴比特的能力还算是比较有趣。至少,以后开什么金库的大门用不着玩黑客、玩破解了。当然,这是个比较疲赖的说法,只要稍动动脑筋就可以想到,如果顾天佑花些成本做个钢铁傀儡,那么有了巴比特,一个很不错的,不会死的打手就诞生了。至于具体的战力和特技,究竟可以达到怎样的水准,还要测试过才清楚。

跑了两个冒险者,顾天佑到并不觉得可惜。他看的出来,这支冒险队的核心,是眼下昏迷不醒的女魔法师。而他的最的兴趣所在,也正是此人。

既然第一次见面的方式很不友善,顾天佑觉得自己也就没有必要惺惺作态,去表现出一付谦和有礼的男人风度。所以,他很理直气壮的开始扒女魔法世内衣,戒指、发簪、耳钉、头绳什么的,一个不剩,就如同古代被憋狠了的暴民,对待落在他们手中的地主老婆一般。

“好了,现在,我已经不太担心你能作出逃逸或伤害别人的事了。”对封印魔力之类的技巧没什么造诣的顾天佑,本着相当朴素的为我好,也为你好心理,就在这大雪地里,将气息奄奄的女魔法师剥成了大白羊。

确实是大白羊,顾天佑本以为会是个黑不溜秋的黑暗精灵呢。只瞧不久前用魔法轰他时的那股狠辣劲,十足的蛛后信奉者,哪知竟是那种雪肤金发的地表精灵。顾天佑看不出这个皮肤水嫩白腻的如同凝脂,又有着一头淡金色长发的女性精灵究竟是树精灵、还是野精灵,又或者其他什么精灵血统,但他从这精灵的一些独有特征上,还是看出了其另一半血统,渊魔。

首先是角,虽然只是贴着头皮在头顶上微微鼓起那么一点点,被瀑布般的金发遮着毫不显眼,可这种本质的东西足以证明很多问题。还有那雪臀后的半尺不到的小尾巴,以及金色的瞳孔,这些特征足以说明,她的父亲是渊魔世界中一位地位相当于现代白领的博爱且运气不错的家伙。

“羚角金瞳,血统也算不错了,如果是劣等渊魔、下贱渊魔的后代,那才倒霉,除了惹一身骚,天赋上半点好处都落不到。”顾天佑如同一名在局子里工作多年的验尸官般,以相当冷酷淡然的手法,翻看了下这混血精灵的牙齿、瞳孔,还捏了捏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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