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到处都是吃人的妖怪,跟着我,说不定你还能多活几天。”

他们在形形色色的妖中穿行,最后女子带他到了一个类似客栈住宿的地方,里面的客人千奇百怪,五族皆有。她将他扔给客栈的妖族女老板:“麻烦你给我看好了,可别让人抢了食儿,我还有事要去办,过几日再回来领这个小东西。”

他在客栈待了五天,其间倒没想过逃跑,他对这个地方完全不熟,又还在妖族的地界,就算逃出了客栈,也不知道该往哪边跑才能活下去。买她的女子回来的时候,他正端坐在房间里吃早饭。

女子坐在他对面,双手捧着下巴,脸上依旧带着面具,衣服虽然干净整洁,但他总觉得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血腥味。她叹了口气:“听说那家伙喜欢好看的人类小男孩才把你买下来的,结果去晚了一步,人竟然死翘翘了,真是白废力气。”

她拈了一片饼送嘴里:“小东西,我要回我的魔族去了,因为本大人自我要求做事要有始有终,既然是我买了你,也该给你寻个去处,我给老板娘多留点钱,叫他送你回你们人类的地界去。”

他放下筷子:“你要放我走?不吃我吗?”

“我又没那个习惯和需要,怎么,放你走还不好?”

她将头凑近他。

他摇头:“我能跟你走吗?跟你回魔族?”

“跟我走?为什么?魔界可不似妖族,那里的土地,你们人类是活不下去的。”

“我不是人类,只是我的身体里有一半人的血,相比狡猾麻烦的人类,我更相信你们魔族

。而且,我会活下去的!在哪里都会活下去的!”孩童的眼神无比坚定。

“你是半人?那另一半呢?”

“不知道,我忘了,为什么忘的我也不记得了,但是说我身体里有人类血统的是神族人说的,另一半,跟他们应该是一样的吧。”小小的拳头在桌子下收紧,眼神变得晦暗不明,瞳孔里嗜血的光闪过:“他们嫌我玷污了他们的血统,封了我的法力,压制了我身体里的另一半血,然后把我扔到了那群妖面前,只是没想到,在实力面前,神也不过是同样的下场。”

“小东西,我可真喜欢你的眼神,我可以带你回去,也可以不管你是人是神、是鬼是妖。只是你要记清楚了,既然入我魔族,那你这一生就永不得背叛魔族。”

他从凳子上站起来,到她的脚边跪下,将小小的头颅抵在她的膝盖上,声音有着孩童的稚气,却非常坚定:“我入你魔族,永不后悔,永不背叛,永远忠诚于你,如若背叛,你便杀了我。”

他只是为了活下去,去那里都可以,在尚不能自保之前,有个人可以暂时依靠,自然更好,而且这个女人,身份一定不简单。

她带他回到魔族,他猜到她身份不简单,但是没想到这个买他的女人,竟然是这一族之尊,洪荒时代之后的唯一一位女魔尊君魇。传闻这位魔尊酷爱战争,手中有魔兵百万,只要是她领导的战争,就没有失败的。她升任魔尊之位不过短短三万年,就将魔族的土地扩大了一半,将妖鬼两族逼的节节败退,连神族都惧惮不已。这次去妖族,也是为下一场战争亲自去打探消息。

但是摘下面具的她却生的很美:柳眉凤眼,挺鼻秀唇,削尖的下巴,如云的发,是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长相。她身边的女侍卫山月曾说过:“尊主若是肯好好打扮,必然是魔族最美的。”在他眼里,她打不打扮都是最美的。

他忘了自己的名字,君魇为他取名“白鹿”,他在她身边待了一万六千四百七十年,从一个孩童长成翩翩少年,再从少年成为沉默阴郁的青年。他勤修苦练,是她身边最优秀的战士,他只忠于她一人,只听她一个人的话。他看她排兵布阵、运筹帷幄,看她在战场上意气风发,看她取得胜利时骄傲张扬的模样,这个人是如此的不一样。

从某一天起,他发现自己不能再像往常一样直视她了,他希望她的身边只能有自己一个人,偷看她的时间变多了,想着她的时间变多了,梦着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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