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仙侠修真>藏冰>第二百一十四章:怒上蓬莱唤千鹤【中】

整个寝房内一时静寂,鸦雀无声。

金刀王沉沉吐出一口浊气,侧头对孙奉亦道,“把花斑牵来。”

孙奉亦一愣神间竟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师父,您是要以花斑的血肉炼药?这如何使得?”

“花斑陪了为师近两个甲子,也已到大限了。”金刀王脸上的太阳疤涨的通红,兀自继续道,“与其无疾而终碌碌而亡,不如换弟子一条生机。”

“莫直现在的样子,若没有正阳丹相撑,是捱不到蓬莱太海三岛的。”

“可花斑……毕竟是……”孙奉亦犹犹豫豫不敢行动。

了解金刀王的人都知道,金刀王在成名立足江湖之前,也是一个籍籍无名的江湖少年,禀赋低浅,曾被人断言道此生四虚难补,终生不可踏足上位。

那时候的金刀王可谓万念俱灰,孤苦伶仃,无依无靠,陪在身边的仅有一柄遗母生前以树枝雕刻的木刀和一只不足一抱的双尾花斑豹。

无数次被人欺侮险些丧命时,都是那只逐渐长大的花斑豹驮着他逃远。无数次腹中空空难以为继时,都是那只花斑豹猎来野物充饥。

若非后来那被众人拥簇的公丕家小皇子屈指就折断了被他视作生命一般看待的木刀,他可能永远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现在这个踏出一脚全江湖都要震三震的刀圣。

古人有云,贫贱之交不可忘,更何况是救了他无数次命的双尾花斑豹。

自金刀王断刀前一念顿悟四虚,抬眼三重境,只手杀掉包括那个养尊处优的异国小皇子在内的十五个人后逃亡江湖后,双尾花斑豹便一直是他唯一的伙伴,坐骑。

金刀王待之以敬重,花斑对之以忠诚。

哪怕后来数代辽皇以天下间最珍贵的红渊马王甚至四色鹿相赠,希望他换乘而骑时,金刀王选择的依然是脚力价值与前二者都是判若云泥的花斑。

在金刀王眼中,花斑从不输于属于任何飞禽走兽。

可今时今日,金刀王却叫孙奉亦宰杀花斑炼正阳丹给元莫直续命?

尽管花斑已经老的驮不动人了,尽管花斑已经不再是那个随时陪伴在金刀王身边的伙伴了。

但在金刀门内谁人不知,自花斑年迈伏枥后,金刀王无论行至哪里均是徒步而走,从不再借他兽之力,足可见此一人一兽间的感觉丝毫不亚于扫雪客与大佛金鹏。

想到这里,孙奉亦不由百感交集,吞吞吐吐的道:“师父,您真的……”

金刀王的视线幽幽的望向远方,仿佛洞穿了时间的界限,又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举步维艰的时候。

“花斑要去那边了,本王舍不得啊……莫不如让他继续活在莫直的身上,活在本王的身边。本王,还想同他,并肩为战。”

金刀王重重拍了拍元莫直血肉模糊的手掌,“莫直,本王将一切,都交在了你的手里,你不要让本王失望!不要让,天上人失望……”

……

次日正午。

主管金刀门丹房以及一切丹药草药的十八弟子曹方敬稳步进入房内,手上捧着一托盘十五支玉瓷瓶。

身为金刀王门下数一数二的俊美fēng_liú者,曹方敬单论容貌,绝对称得上是人中之龙凤,从容貌上能够与之一比的,偌大大辽草原,不会超过十个人。

他的俊,不同于拓跋无涯美如女子,也不同于扫雪客全无瑕疵,而是一种独属于草原儿郎的傲然和狼性,昂首挺胸,英姿挺拔,眼光炯炯有神凶机毕露。

在金刀门乃至整个大辽,曹方敬的跋扈性格与火爆脾气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否则也不会有金殿之上当堂夹枪带棒的出口与辽皇针锋相对,更不会有因为被众位师兄师弟逐个向金刀王告状举报而被金刀王委以丹房这个最艰苦的重任作为惩罚。

金刀王脸色平静,眉目间却夹杂带着舒展不开的焦灼之色,童颜嫩脸上裹挟着一丝苦楚,眼神一眨不眨的盯在玉瓷瓶上,深深的咽了一口唾沫。

“师父,正阳丹已炼制妥当,一瓶一百枚,合共一千五。”

“花斑……”金刀王声音微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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