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鹭转过头来,笑着轻声说,“我知道了,我走了……”
“真不在我这里吃饭了?”
“我得快些赶回去,不然家里不知我怎么了……”
丁梦雅搂了她的腰说,“你记着,当断不断,首鼠两端,到头来只会是把两边都伤害了,最终还得搭上自己!对不起,我今天话可能有些太过头,不过你也晓得我的性格的……”
于晓鹭握了她的手,笑着说,“没事啊,小雅,我们两个之间,还要说这些做什么,我走了!”
“好的……”
于晓鹭转了身便走,刚出店门,一汪眼泪便模糊了她的眼睛。
这一回,于晓鹭觉得必须写一封回信了。
该怎么写这封信?
往前走是一个新奇而陌生的世界,但她一点也不必劳神费力,自有人拽着她走。回头走,是一个平淡而熟悉的世界,但她需要努力,而且几乎算是一场赌。
往前走,则必须丁梦雅讲得是对的,如果自己的感觉是对的,那必是伤了袁雨潇。回头走,则必须自己感觉是对的,如果丁梦雅讲得是对的,那必是伤了金道通。
不过有一点大概是无疑的,她觉得金道通是伤得起的,而袁雨潇是伤不起的。金道通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她感觉他是那种愈挫愈奋的人,况且,在这个她眼中的工作狂或者还是事业狂的人的心里,爱情有多大份量,还有待她去慢慢了解。而袁雨潇,她觉得是太了解他了,承受力可能没法和前者相比,尤其是感情上的……
她折腾了一夜,才写出一封信来。以前读书时遇到难写的作文,去找袁雨潇便是,而平生碰到这篇最难写的作文,却偏偏找不得他。
第二天便寄出信去,她不知他会如何作答,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袁雨潇终于接到于晓鹭的回信,正是他与金道通将去火车站坐车出差的时候。
他的心情在高兴之余,竟有些激动,这种心情在与于晓鹭相识的十多年中从未有过。于晓鹭到底还是他的于晓鹭——对对,现在可以这么表述——她是他的于晓鹭!虽然这封信让他等得太久太久,但那是因为她对他有了误会,况且,女性矜持一些也是天经地义的!
袁雨潇拿着这封信,像小时候终于等到压岁钱买到自己瞄了很久的好书一样,看一看,摸一摸,嗅一嗅,但就是舍不得一下子打开,舍不得一下子去读——况且这时候也确实不是看信的时候,金道通正亢奋地提着一个旅行包迎着朝阳沿着一条康庄大马路昂首阔步地前进,他除了大踏步地跟上外,别无选择。
不过他还是小心地把信夹进旅行包中的一本书里,他总是随身带着书的。
上了火车后,把旅行包放好——他也没打算在嘈杂的火车上,在金道通的眼皮下看这样的信,甚至他连书都不打算看。金道通则从旅行包中掏出两筒罐装啤酒,兴奋地说,“这是同学去广州旅游时带回来的,这个叫什么生力啤酒,我特意留着没喝,我还没喝过罐装的,你呢?”
“我甚至第一次看见!”袁雨潇老实承认。
“来,搞!”金道通递了一罐给他,然后“扑”地打开自己的,一股泡沫喷出来,溅了两个人一脸,接着那泡沫不断地流到金道通手上,他赶紧去吮手。“味道怎么样?”袁雨潇饶有兴味地问,金道通口里一边唔唔唔地发声,一边不停地吮着罐口涌出来的啤酒,闭了眼睛很享受的表情。袁雨潇被他那表情勾得按捺不住,小心翼翼地打开罐口,吮了一口也流到了手上的泡沫,“哇,这比散装的味道好太多了!”
两个人在嘻嘻哈哈中喝完了啤酒,“太不过瘾!”金道通说。袁雨潇深有同感,他刚才喝酒时颇有些摇摆于应该大口痛饮还是细水长流之间,看来喝啤酒的方式与他的性格还是非常冲突的。不过这一刻,他终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