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刺客不冷>第1章 无名小卒

我只是一名乞儿,我不知道师父为什么会看中我做他的徒弟,于是他第一次问我,我便这样问他。

我遇见师父时只有十岁,不过我还是懂得一个道理,对你好的人,必定对你有所图谋。

尽管,我没有什么被人图谋的东西,但最不济被人当做奴隶卖来卖去,也不是没有可能,用自由去换取衣食,我也是不屑去做的,

“因为你跑得快,你是我见过跑得最快的孩子。”

“啊?”

一只手用力地摩挲着我的头,说得漫不经心,这一次我却信了,买卖牲口的会打量牲口的老幼肥瘦,买卖奴隶会看看身子骨,看看脸,这个人一眼也没打量过,我的头很脏,头发不知多久没有正经洗过。

“走,跟我回家。”说着一手揽过我的肩头。

“诶,脏死了,你多久没洗澡了?”

“不知道,一两年?”

他虽然这么说,用的也不是嫌弃的口吻,手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肩头。

我跑得很快,在市井间跑了四年,没有安稳的睡过觉,不确定闭上眼会不会再睁开,不管是冻死饿死,还是让街上的狗咬死,你睡得足够安稳就不必感受什么痛苦,有时候觉得睡觉醒过来之前死了,比起醒着去死幸福得多,不饿,不累,不难过。

我以后一定要安稳的躺在软绵绵的床上,在睡梦中死去。每次早上醒过来我都这么设想,可无论是安稳,还是软床,都是我自始至终从未有过的,所以呢!我要活着。

“跑吧!跑得快你就能活下来。”

这是阿爷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一直跑,跑到身后一片陌生,再也没有人追上来,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回到周老爷家,也没有去到什么人的田庄。

阿爷是周老爷的家奴,阿爷是车把式,给周老爷运东西,十五年前,阿爷捡到一岁的我,阿爷把自己的粥分给我吃,阿爷一边赶车一边照料我。

“猪儿啊!阿爷这辈子也没个儿子,你就是我儿子,记住了,好好活着,快快长大,等阿爷抱不动你了,还要靠你养活。”

阿爷一半的的头发都白了,从一岁养到我六岁,阿爷是我在这世上最早存有记忆的人。

阿爷给我的不算好,他也不过是把自己的那部分分给我,小时候跟着阿爷有时候能吃顿老鼠肉,那是我最早吃过的肉,比起粥要香得多。

跟着阿爷的日子过得很苦,那时候似乎也不觉得苦,比起一个人在市井流浪,吃着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还要幸福的多,阿爷是我这辈子最早的亲人。

周老爷家里很有钱,即使很有钱,也只是他们有钱而已,阿爷带着我,拿的也还是那份自己都吃不饱的口粮,周老爷纵使有千万人能吃饱的粮食,也不会分给别人,花八百年也花不完的钱,也不会分给别人花,周老爷是有钱人,他儿子一样是有钱人,阿爷是穷人,我一样是穷人。

六岁那年,我跟着阿爷给周老爷运货,天色晚了,在野外扎营,半夜被阿爷掐醒。

“有山匪,我刚刚起夜看见的,周老爷已经被杀了,等会儿你从那边走,一直跑,不要回头,不要回来。”

“阿爷,一起走!”

“阿爷,走不了的,阿爷奴籍还在周老爷那,哪也去不了。”说着重重叹了一口气,“以后就得靠你自己一个人了!好好活着,努力活下去!”

“快走!不要回头!”

我背过身开始跑,“跑得快你才能活下去”,这些年每当我转过身,全力向前跑总能想起这句话,耳朵里一遍一遍地回响。

我不停的跑,直到力尽,直到滚下山坡,直到天大亮。

我脱下上衫,捡拾了满满的野果子,继续踏上陌生的路,走了不知多久,不记得是几个日夜,不知道有没有兜圈子,很少睡觉,怕遇上狼,到了苏州城,都不知道是哪时发生的事了。

苏州富饶,不会多养几个乞丐就变穷,从别人扔掉的东西中,翻找出一个破了碗沿的破碗后,我四年的乞儿生涯就开始了。

一个六岁的孩子,实在没有什么能力争夺,最有利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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