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追求永生路迢迢>第1366章 挪己善战扬威显英名

挪己率领着心胸豪壮的近东东南方向居住的高地人,他的兵勇们有的附近的丘陵地带的农家汉子,有的是散居深山的猎户子弟,别的不说,吃苦耐劳精神非常强大。

他们跟着挪己出来,关键是都很佩服挪己,挪己的聪明和善战早就在当地的百里方圆广为流传,尤其是那些号称好汉的人,都纷纷来投奔他,意图在他的带领下,征战四方。

挪己的领地四周都是雅列的家族,他等于是外来户,如果不是他们对他信服,即使势力强大,也会和他矛盾重重,给他制造许多冒犯。

现在他的威望很高,就没有这个问题,除了没有麻烦以外,还能在他召唤的时候,出来帮助他,比如这次他率领的八千子弟兵,就有三千是从周围雅列家族投奔他的。

挪己除了八千健卒以外,还有一千海船,这个也比一般的王子厉害得多。

当然,他的海船,不仅仅是数量多,更厉害的是技术比别人好高一大截;目前大家都在一起鱼龙混杂看不出来,到了大海遇到冲天大浪的时候,就知道差别了。

除此之外,挪己的战队中,还包括了五百辆战车,这几乎就是一个新的兵种,因为其它战队中,也就是几个首领有可能乘坐战车冲锋陷阵,成建制的战车队是没有的。

最后就是挪己的单兵战力,非常出类拔萃。

跟他作对手的人,没有一个不死死在他的手上。

他的厉害当然以他的智慧最有杀伤力,杀人于无形之中,是杀人的最高境界,这个挪己用得最多。

但是最高境界的杀人功夫,并不见得给人的震慑力最大。

比如,他那些最强大的对手,不知道为什么总是遇到一些倒霉的事情,往往无缘无故地死球了。

这些人的死,他自己心里有数,都是被他给用各种阴谋诡计给阴死的。

他的另一种厉害,就是使用武器。

人们可以看到,他身背宽刃长剑,只要近距离战斗,重剑出鞘时,就是敌手人头落地日,丝毫不爽。

他的重剑杀人之多、看人头之快,都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见到的人无不触目惊心,暗暗感到侥幸。

侥幸的是,幸亏那个剑不是削自己脑袋来的。

除了重剑,他还有一把金弓,一桶羽箭。

金弓如果按中华古代的那个标准,就是十石硬弓,他那个金黄的弓背,看似黄金打造,实际上比金子硬多了,只是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材料。

不过,那杆长弓的来源,他倒是清楚,来自那个大匠托斯,公认的第一工匠。

他还记得托斯赠他弓箭的时候说大话:“这张弓,除你之外,无人能开,这桶箭,也只有你使用,才能够物尽其用,请你善待它们。”

当时挪己还年轻,不懂是什么意思。

只是因为他向来谦恭,尊重老人,很是感谢地接了过来。

后来,他才知道,这套弓箭堪称神物,百发百中不说,而且中人必死。

不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那桶箭的数量有限,只有一百支,如果射丢一支就会少一支,补不回来。

所以,每次射箭杀敌以后,他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将那只箭回收。

同时,他在使用的时候,就特别审慎地斟酌一下那个被射的对象是不是值得他损失一支箭。

他也没有少花功夫,自己尝试打一些替代品,经过无数次努力,却从来都没有成功。

那种他自己打出来的箭,放在那张弓上一射,不是半途落地,就是干脆断掉。

在经过多少次尝试没有一次成功以后,他也就死了心,就把注意里转移到不让自己现有的箭矢减少上面。

那就是射出去的箭,不但必须把目标射死,还要把那支致人死地的箭收回来。

如果有人觉得他的箭好看,想把它自己收藏,那就对不起了,你也去死吧!

有的时候,为了把那只箭收回,竟然要额外杀死十几个人之多。

许多人,其实并不是他的初始射杀目标,就是因为回收那支箭的原因,而死于非命。

其实,收回箭矢,在当时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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