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莉亚靠在门边,随时观察茉丹修女的到来,然后对着在屋子里折叠衣服的珊莎抱怨道:“这衣服明明都是一个样子,为啥要重新叠一遍吗?谁管这些衣服整不整齐嘛,最后都会弄乱的呀。”看着珊莎认真的模样,她感觉自己十分幸运,自己在比武时胜利,赌注就是修女布置的任务。
“艾莉亚,虽然这次我输了,到下次你就没那么幸运了。小心哭鼻子喔。”珊莎一直很好奇自己的这位妹妹,是不是自己母亲以前抱错的,她不仅长的很母亲一点也不像,而且一点也不喜欢女性活动,只沉迷于剑术,但是每次珊莎都输只能把她做作业。学了三年剑术,她觉得自己还是学会皮毛而已,没有任何用处,可是她本身就不喜欢这些项目,只是想保命才学。
“珊莎,你想过你以后要成为。怎样的人?”艾莉亚特别怨倦的就是女生一定要穿裙子,要待在屋里学习各种各样乱七八槽的东西,不可以出去正大光明的练习剑术。
“我觉得我以后会嫁给一个王子,然后好好学习做一个王后,生几个可爱的小孩子。”珊莎从小对英俊的王子、高贵的骑士以及爱情抱着一种天真的浪漫幻想,常常憧憬故事和歌曲中所描述的爱情故事。作为一个高贵的小淑女,她对歌曲非常痴迷,因为歌谣里传唱着许许多多的英雄故事——“镜盾”萨文救出戴丽莎公主、“龙骑士”伊蒙王子与奈丽诗王后、以及其他的——这些英雄和爱情故事,她都知道,烂熟于心,倒背如流。她的世界观也是建立在歌谣故事的基础上的:伟大的英雄会从恶魔手中救出公主,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王子与公主终将幸福得生活在一起。我也一定会嫁给王子成为王后,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珊莎心想。
“哈哈,我就知道你又在幻想你的王子了,对吧。我以后一定要成为一名厉害的剑客,只做我自己。”艾莉亚看着珊莎满脸笑意,就知道她的姐姐又在幻想着浪漫的爱情故事。艾莉亚一直都很羡慕珊莎,觉得她不仅精于缝纫刺绣,又能歌善舞,她会吟诗作词,又懂得如何打扮;她奏起竖琴拨弦宛转,摇起钟铃悦耳轻灵。更糟糕的是,她的姐姐还是大美人一个。珊莎自母亲那儿继承了徒利家族的玲珑颊骨和浓密的枣红秀发,自己则活像她父亲,发色深褐,黯淡无光;脸形细长,阴霾不开。珍妮老爱叫她“马脸艾莉亚”,每次遇上她就学起马儿嘶叫。想到自己惟一做得比姐姐好的事情就是骑马,她越发难过起来。不过艾莉亚很喜欢现在的姐姐,虽然还是有一点傲娇,却会去帮助她,让她从老巫婆哪里逃脱好几次,不然他直接无法想象珊莎不帮她的话,她的日子会变得多么灰暗。
“你这种思想最好不要让母亲知道,不然你完了。”听着艾莉亚天真的语言,笑了笑。她们是史塔克家族的女儿,以后会嫁给一个地位相当的贵族,然后相夫教子,这才是她们这些人的生活。
在晚饭时刻,奈德带领所有人都回来,并且带来了礼物。珊莎看着在自己怀里的小狼,小心翼翼地抱着不敢移动,它太小太娇嫩了,怕用一点力就会伤害到它。这是冰原狼的后代,父亲回来途中遇到一只死亡的山鹿和冰原狼,看小狼没有母亲,便带回来了。珊莎很喜欢这只小狼崽,不仅是家族的象征,也因为生活在北境没有任何娱乐设备,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这种宠物。
这次一共有六只小狼,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只,看着琼恩怀里的白色小狼,她感觉这次白sè_láng崽很虚弱提议道:“琼恩,我们可以一起养吗,我怕养不好耶?”
“可以呀,我的叫百灵,你的呢?”琼恩很开心也能有一只,本来只有五只,幸好后来又找这只,他会用心养他的,这是他的。
“淑女,我希望它能和我一样。”珊莎一下子就想到这个名字,她很喜欢。琼恩看着珊莎满脸笑意地盯着小狼,还温柔地抚摸着它,他想到自己那么粗心,还是在早期把百灵给珊莎喂养吧。
“希恩,你看这是我为你做的,帅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