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猎魔人之苍白圣王>番外篇:人间喜剧(其六)

我觉得那个诗人就像一条狗,把生活当作拴在他尾巴上的铁皮罐,在他跑得累得要死的时候,他坐下来,吐着舌头,看着铁皮罐说:

“喔,好吧,既然甩不掉这个铁皮罐,那么,我们不如到街角的酒馆里灌满它,叫大家都为我干上一杯吧!”

“噗,哈哈哈哈哈哈,真有你的,欧·亨利先生,真有你的。”尽管费南德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看这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了,可作者巧妙而又不失内涵的比喻还是能让他寻得一丝乐子。

在几十年前的美国纽约,费南德就曾有幸见过这本书的作者,一个生平跌宕起伏,但还是能保持着绅士模样和言行微胖男子,他长着一张算不上和善的圆脸,深陷在脸部的眼睛下是长长的鼻子,看似不苟言笑的嘴唇说出的都是颇有深度的道理。

费南德站起身,将这份被他特殊处理过的书稿放回了专属于它的地方----一个位于他私人书馆正中央的大理石台面上,在费南德心里,这份原作者亲笔写就的书稿值得被如此对待。

“喔,好吧,既然甩不掉这个铁皮罐…….哈哈哈哈。”费南德又重复了一遍,又笑了,想起了那天中央公园的长椅上,自己与欧·亨利的愉快下午。只是时间无情,上帝看中了欧·亨利的幽默感,就将他带走了。如今,欧·亨利的每一根头发,身上的每一个残片都早已消散在了风中,啃食过他尸体的虫类都已经成了大地的肥料。

“可真是遗憾,上帝并不喜欢我。”费南德走过自己的图书馆,在这里,从《大哭》到《大笑》,从《悲惨世界》到《人间喜剧》,所有的书,都是它的作者亲笔写下的第一手成品,为了表达自己的敬意,也为了让原作者们原谅自己的任性,几百年来,费南德总会严肃的打点好着装去参加他们的葬礼,当然,即便没有葬礼,费南德也还是会在原作者长眠的地方献上一朵白玫瑰。

上帝并不喜欢费南德,这样的说法其实并不准确,这位博爱的造物主似乎把他给遗忘了,遗忘在了自己的手稿堆中,这导致了费南德的终结迟迟不会降临,他生活了数千年之久,已经久到了可以让他忘记关于自己的一切,只剩下费南德这个名字。

费南德走过出了图书馆,经过了一条回旋楼梯来到楼下,此时的时间是午夜十一点,他该为咖啡厅的营业做准备了。

推开雕刻精美的木门,他来到了自己的更衣室,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纯黑色西装背心马甲,在白色的衬衫衣领上打上一条蓝色的领带,最后,检查皮鞋和手套是否呆在最佳状态。

抛开俊美的脸庞与深邃的血红色眼眸不谈,费南德对衣着和妆容的要求都足以让那些心思细腻的女人都感到惭愧,而对于费南德本人而言,这些要求的意义与他收集的书稿一样,都是用来让自己感到时间流逝的手段。

虽然没有人能够论证这一点,可时间取之不绝永远都比它稀少有限要可怕的多。而支撑着费南德继续留在人间的理由便是那一出出的好戏。

午夜十一点半,费南德到达了咖啡厅,这个老英式风格的咖啡厅是他最中意的杰作,挂画,壁炉,留声机,老式咖啡壶,木制桌椅,当然了,还有不会喧宾夺主的,装着白玫瑰的花瓶。

“嗯哼,一切都准备妥当了。”费南德像国王一样骄傲的巡视着自己小小的领土,然后在客人该来到的座位上,放上了一张空白的菜单。

这份菜单是咖啡厅主人寻找乐子的关键,它会显现出客人最想要的东西,并且自己标上价格,或者说,代价,只要他的客人同意,那么一杯饮品过后,这份交易便可以成立。

午夜十一点五十九分。费南德感觉到了,某些期待已经在血液中涌动了,他深吸一口气,对着咖啡厅的门口,左手放在了右肩上,右手直举,做了一个自己周游列国,最喜欢的迎接礼。

怎么获得这样的能力?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被费南德遗忘了,可这又有什么所谓呢?每次午夜钟声响起,都会有客人上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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