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

那天以后,一整个星期我和陆与之都没有见过一面,打过一个电话,发过一条信息。

我和他从来都是这样,如果我不主动走近他,我们两就会毫无交集。

这一次,我狠下心绝对不主动找他,并且让沈秋渡作为见证人,以一个星期得早饭为赌约。

不过沈秋渡还算比较地道的,她上次同意了我移情别恋的建议,效率奇高的就安排了周末我们专业女生和她们专业男生的联谊。

不得不说,联谊这两个字可是太有文化,简直就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表面上看是男男女女吃吃饭喝喝咖啡,其实背地里就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相亲大会。

联谊安排在晚上,由我提议地点最后决定在学校后门小巷子口的一家咖啡店,咖啡店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布置的很有情调,而且咖啡口味很正宗,老板娘是因为真的很喜欢开个小店,家里又实在比较有钱,所以才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开了一家咖啡店,哦,对了,老板娘养了一只白色的猫,很像“白眼狼”,不对,是很像,很像。

当然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陆与之,他嗜睡,每天早上上课都睡不醒,所以每天去学校之前他都会来这里买一杯咖啡,逗一逗翻版“白眼狼”,然后再去上课,晚上下课,他也会过来买了咖啡然后回家。

一开始,他会把牛奶带过来,他喝咖啡然后把牛奶喂给那只猫,可是那只猫只在一开始感觉新奇,开心的喝两口,后来感觉腻了,就不太肯喝了。

“世界上不会有两只一样的猫的,我真无聊。”

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陆与之是这么说的。

那时候,我才清楚的认识到,陆与之是个多恋旧,多容易沉浸在过去的人事物中出不来的人,还有,“白眼狼”的死真的对他打击很大,我想不出其他的话来安慰他,只能陪着他,像无数次他画画的时候,“白眼狼”睡在他腿侧那样。

我其实是个不太恋旧,容易忘记的人,无论多重要的人或事好像都不会停留在我的生活中太久,我太过随遇而安,如果他们非要强行从我生活中离开,我大多也是会无所谓的听之任之。

陆与之说我这个人,总是嘴上说的比谁都在乎,其实是最薄情的那种人,对什么好像都很上心,其实对什么都不曾真正上心。

所以当我第一次看见那只白猫的时候,竟然愣神了好久,说实话,除了在“白眼狼”刚离开的那段日子,我会时常想起来它以外,我基本已经快忘了曾经有一只猫的存在,我不会因为曾经那么喜欢“白眼狼”而多看路上的流浪猫一眼,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太有爱心,热爱小动物的热心人。

即使,陆与之告诉我,他发现了一只猫,跟“白眼狼”有着一样的毛色和眼睛,我也只是很不走心的“嗯”了一声,并没有真的想要去看看,它是否真的跟“白眼狼”很像,因为在我看来,“白眼狼”早就离开了,我也早就将它完完全全的忘记了。

但我没想到,当我真的看见那只猫的时候,身体最柔软的那部分居然还是会不受控制的抖动一下。

那只猫好像也跟我似曾相识,它看到我后很快就窜上来,蹭一蹭我的裙边,我将它抱起来然后蹲下,来回给它顺毛,它被顺的很舒服,不知不觉就抹了一把脸打了哈欠,准备闭上眼睛,沈秋渡就在身后叫我了。

“喂,张未乙,进来了,干嘛呢?”

我回头,果然一群人都在门口等着我,我有点不好意思之后回他们:“你们先进去,我马上就进来。”

沈秋渡看我一眼,应了一声“好”,想了想又补了一声:“快点啊!”,然后就张罗大家进去了。

猫都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仿佛听懂了我们的对话,懒洋洋的睁开眼睛,然后朝我极不开心,极其委屈的“喵呜,喵呜”哼哼唧唧几声,我大力的再给它顺几下,然后就把它放下,转身进了咖啡店。

“这儿呢!这儿呢!”沈秋渡怕我找不到他们,很夸张的朝我招手。

其实这小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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