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是第一次跟陆与之…呃……怎么说呢,同居,对,我整个高中都是跟他住在一起的。

一开始,我很害羞,每天至少提前半个小时起来洗脸,刷牙,上厕所。

通常情况下,陆与之揉着眼睛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走出房门的时候,我都已经穿戴整齐的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个木偶人了。

看他出来,我会轻轻一笑,尖着嗓子跟他说:“那个……你起床啦,我去吃早饭上学啦,再见。”

当然了,说完,一定要极其做作的跟他挥挥手,不过,不难想象,他从来没有理过我,而是自顾的走进厕所“啪”的一声无情的关上门,独独留下在原地笑的一脸僵硬以及挥手挥到胳膊麻木的我。

我做这一切,无可厚非,就是为了营造一种我勤学肯干,良家乖乖女的光辉形象。

但那谁不是说过,这时间啊,是人类最大的敌人,我看,说的很正确啊,简直金玉良言啊。

所以我的这种做作仅仅坚持了一个星期,在第一个周末完美过去的星期一,我早睡早起的良好习惯就此死亡,我安慰自己:“我多睡二十分钟就行,时间宝贵,及时行乐。”

最后的结果是,我起来的时候刚好陆与之也起来,而离到校时间只有二十分钟了,跟被班主任骂的狗血淋头然后在门口罚站一整个早自习比起来,谦让还算什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啊,分秒必争才是!

我和陆与之很不自然的对视一眼,然后就投入进了抢厕所大战,幸好,我以力气大人又很野蛮,紧急时候牙口还好的这一微弱优势强行碾压性取得了胜利。

再后来,陆与之索性就不跟我抢了,他起床后会直接倒在沙发上再睡十分钟,以此来消磨等待我在厕所磨蹭的时间。

我不得不在心里好好夸夸这个优秀的青少年,知难而退何尝又不是前人的优秀经验呢?

不过后来的陆与之却是这么解释的:“被我妈强行拉进医院打狂犬疫苗这回事,我实在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我当然是非常不以为然的反驳他:“你可以直接告诉小周阿姨是我咬的啊。”

他听完以后无奈的笑了下说:“你以为你咬的我就不用去打针了吗?”

我总觉得这句话怪怪的,好像是在侮辱我的感觉,可实在的让我找,我也找不出什么毛病来,于是便只能就此作罢。

至那以后,我和陆与之每天都非常真实的跟对方生活在一起。

他半夜起床去厨房倒水会遇到正蓬乱着头发,闭着眼睛吃泡面的我。

他半夜上厕所会遇到在马桶上睡着的我,然后无奈的把我抱回床上去。

他半夜还会开错门,莫名其妙打开我的房门,然后莫名其妙跟我睡在一张床上睡一夜。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当然不会放弃模仿电视剧里被侵犯的女主角尖叫的画面,但我受到的并不是男主角温声细语的会负责任的保证,而是被枕头砸了脑袋,还被批评:“你鬼叫什么,闭嘴。”

我只能讪讪地闭上嘴巴,然后安静的躺下,极不情愿的继续睡着。

不过那时候我还真的挺难过的,感觉他完全不把我当女孩子看啊,亏我还那么喜欢他,所以为了报复他,我也不把他当男孩子看,他偷偷来我房间睡,我就偷偷去他房间睡,久而久之,剧情好像就往什么奇怪的方向发展过去了。

但是现在想起来,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一定就是故意的,他就是在利用大家住在一起的方便,长辈们对他的信任以及我毫无原则对他的喜欢,然后偷偷占我便宜。

这么一想,我还挺美。

就在我以为他今天终于要光明正大的占我便宜的时候,心里充满奇奇怪怪看上去还有点不要脸的期待的时候,他倒好,一人安排一个房间,洗完澡就睡了,就睡了,睡了,了……

是这样的,他讲完一堆让我心惊肉跳,小鹿乱扑腾的情话,然后顺手就把我推开跟我说:“嗯,不早了,你去洗澡吧。”

我心里那个想象啊,洗澡?洗完澡要干什么?我穿着浴袍,长长的浴袍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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