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军事历史>白马掠三国>二百三十七 不为谋国,只为谋己

没错!

就是那个,即便是放眼整个三国,都称得上最出名、最耀眼的谋士之一。 x 23 u

无双毒士,奇谋百出,算无遗策。

曾侍奉多个不同的主公,其作为被人称为“文和乱武”的贾诩,贾文和!

要知道,在乱世之中,贾诩不仅出计必成,而且能够审时度势懂的进退,堪称三国中真正的大智慧之一。

高郅眼睛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贾诩,说起来,面前的这个贾诩,还是他见到的第二个,能够称得上国士的谋士。

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没有底线...

呸,没有立场...

嗯,简单来说,这个家伙心里没有主公的概念。

不得不说,贾诩这个人才,算得上汉朝这个“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作风最为浓郁的时候,孕育出来的一朵“奇葩”。

和同样属于顶尖谋士,却心有所属的李儒不一样。

他不会真正的投靠任何一个诸侯,会依附强者,却不会成为他们的死忠。

当然了,或许对于一些诸侯而言,这样的人,无论他有多么大的才华,多么厉害的本领,都不会真正的给予信任。

但是,正是贾诩他的这一点,却是成为了,真正吸引高郅注意力的关键!

因为,他本来就没有打算当个诸侯,去玩什么争霸的游戏。

但是,有时候,他又需要有那么一个能够算无遗策的家伙,在背后“输出”提醒一二。

毕竟,对于三国那些谋士的本领,高郅可是心忌不已的。

武将都能够有如此诡异稀奇的本领,天知道这些谋士,会有怎么样更夸张的能力?

于是乎,眼前的贾诩,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高郅他的首要目标!

“咕咚..”喉头微微耸动,贾诩老脸抽搐。

被高郅用一副如同看到珍贵动物一样的“饥渴好奇”的火热目光,时不时看过来。

绕是沉稳如贾诩,亦是不禁有些...不适应起来。

这一点,确实是很难得的。

要知道,哪怕是在乱军逃命的时候,贾诩都可以做到逃得从容淡定,游刃有余。

不过,往常他能够一直保持淡定的主要原因,还是心态够好。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尽管之前,牛辅、张济二人惨败,但局势却一直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毕竟,这是武将之间的战斗,败,也只是因为主事的几个白痴太无能,跟他贾某人可没关系。

胜败乃兵家常事,贾诩已经过了那个争名夺利的年纪,现在的他,根本就没把这种无谓的荣誉感,放在心上过。

贾诩他真正在乎的,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所以,在看到战斗结束后,他才能非常从容的,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转身准备离去。

然而,世事无常,有些时候,十拿九稳的局面,也会发生意外,而且是相当诧异,甚至让人蒙圈的意外。

比如说此时的贾诩,便是如此。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人畜无害”的家伙,居然被高郅给喊住了。

正常情况,不应该是你去活捉或者和牛辅他们商讨事宜吗?

难道是杀红眼,分不清主次对象了吗?

为什么要留下我来?

我只是一个打酱油的小喽啊!

自己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魅力了啊!

带着满心的疑惑和不解,贾诩平生第一次,感觉脑子不够用了。

此时此刻,他的心里,一万匹草泥马奔腾。

尤其是当高郅目光扫过来的时候,贾诩的背后的汗毛都炸起来了,斗智的话,他当然不怕高郅,但要比打架,一百个他也打不赢高郅啊!

毕竟,虽然他也会一些属于谋士的手段,可到底需要一定的时间准备。

随着那场流星雨带来的改变,谋士中的高手,虽然可以达到改换天象、移山填海的手段,而且,他对此也略懂一点。

可问题是...

他刚刚是看到高郅那变态的速度的,贾诩不觉得自己这小胳膊小腿的,能够和其比拼速度。

怕不是自己刚刚抬手,还不等施展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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