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军事历史>白马掠三国>二百九十四 快枪

“啊啊啊啊~!该死的家伙,可敢下马一战?”在被高郅那如雨绵绵的枪术给逼得完全无法靠近后,刘豹终于忍不住骂咧起来。 x 23 u

“...好,如你所愿。”高郅眉头都没有皱一皱,看着二人周围无形空出来的地方,淡然的翻身下马,如今的他,有那个自信。

“哼!”刘豹冷哼一声,下马后蓄力就狠狠的挥舞大刀,双腿前弓后箭,双手探出,沉喝一声,奔着高郅方向劈砍而去。

高郅持枪而挡。

“嗤”

不过这一次,高郅却是被击退了,坚实的地面上,被高郅他的鞋子,硬生生的磨出了两道浅浅的沟渠。

要说单论力量爆发,高郅其实还远在这位大个子的身上,可是摩擦力这玩意不光是看力气的,还要看体重。

“哈哈哈,汉人,比力气,你可不会是我的对手!”见高郅被自己“击退”,刘豹却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同时,双手之上,青筋暴起,再度施加力气,压迫而去。

“啊啊啊啊~!”

“是吗?”淡然的看着面前脸色狰狞的刘豹,高郅抿了抿嘴,小腿后跟部,猛然发力,肌肉骤然紧绷。

“呲...”一声清响,刀枪相持中,高郅原本退后的步伐,陡然停顿。

紧接着,在刘豹还没有收敛起来的笑容中,蓦然转为惊骇的神色。

因为,很快他就突然发现,自己手中的大刀,赫然开始无规则的高速震动起来。

再一看,那边高郅的手掌,已然就按在刀背上,通过刀背的旋转,他能清楚的感到刘豹的用力方式。

于是,这等听劲的方法,对高郅来说几乎是一种本能,像刘豹这样只有一把傻力气的蛮人,自然的吃了闷亏。

其实,如果要说武器的使用技巧,刘豹自己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渣,只会靠着一身蛮力硬生生挥舞。

套路来来去去,就是那么仗着力气大、气劲强悍来对敌人反复劈砍,真的碰上高郅这样的强者,无疑是要吃亏的。

只是他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只能硬咬着牙关,继续发力了。

“哼。”高郅眼眸一寒,深吸一口气,视自身为一口深潭,无数杂念正飘浮在潭水中,使得潭水浑浊。

呼吸吞吐,丝丝缕缕的寒气被吸入肺部,在两侧肺叶的枪气气罡中周转几圈,其中精华自然被吸入气罡之中,而其他气罡又被吐出,让这些气罡弥漫在身边,渐渐被吸附在身体皮肤表面。

这个倒并非是他的什么杀招,仅仅只是高郅在尝试着一种心里的揣测,并运用这种力量,来对付眼前那个,在他看来,除了力气一无是处的蛮人。

皮肤组织是一种多孔、多层次的人体表层覆盖物。

也就是说,皮肤组织并不像是内脏组织一样无隙可乘的,既然这些稀薄的气罡能渗透进皮肤,那么自然,就能在皮肤组织中留存下来。

“咦....呔!”于此同时,一股发自腹腔的共鸣开始由低到高,随着高郅呼吸的节奏越来越快,最后凝成一声爆喝!

而他手中的长枪,枪尖有规律的微微颤动,随着他的呼吸的频率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高,枪尖的抖动的也越来越规律,最后随着一声的大吼,枪端的抖动已经化作一个斗大的圆环,连人带枪,以枪带人,直刺中平!

一步直接跨越接近三米的空间,直接跨到了刘豹的面前,于此同时,漫天枪光星星点点,笼罩了刘豹的所有视野。

下一瞬间,后手发力前送,长棍划出一条扭曲的曲线,像一条活过来的白龙,摇摆不定的刺向对手胸膛正中。

哪怕是在高速直刺攻击中,长枪的走势,却依旧是呈现一种扭曲的形状,而且还在不停的旋转,变幻攻击位置。

那种感觉,仿佛真的给人一种,枪走游龙,势若化灵的逼真感觉。

从远古第一个可以被称之为生命的生物形态开始,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刻在所有生命最核心处,追求生存的本能。

在面临生命危险的这一刻,大多数渴望生存的人,都将会或多或少的,爆发出无穷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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