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军事历史>白马掠三国>六百一十二 匈奴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x23u

最早的记载,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

“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

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接班人。

父亲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

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发动了兵变登位。

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

说起来,这同样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当然了,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之中,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

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

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为无数走头无路的贫苦百姓点燃了一盏明灯!--“政权是可以夺取的,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

中原大地陷入了群雄逐鹿的混战之中,无数的英雄都去拼命追逐那只秦朝丢失的鹿,最后一副流氓做派的泗水亭长刘邦,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高人一等的识人眼光和无人能比的厚脸皮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夺取了中原这只肥鹿!

这是一种庶民的胜利,而这种胜利在中国两千年漫长的历史上一共只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汉高祖刘邦!另一个叫做--朱元璋!”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各自消灭了内部的敌人后,两位各自民族的王者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韩王信在大同地区叛乱,并勾结匈奴入侵;而打败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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