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言情总裁>快穿101次:男神,帅炸天!>第2456章 怜我怜卿(111)

虽然,南倾烬也感觉洛朝花问得有些刁钻,但这说不定意外地是个非常接近本质的问题。

如果不是非常熟悉亲近的人的话,应该是回答不上来的吧。

而且,特意拿出这个问题,也就是说……

“洛朝花,原来你还记得?”

小学的时候,南倾烬经常和洛朝花在一起玩。

记得有一次,他买米果卷吃的时候,有被她这样说过:南倾烬还真是喜欢吃香甜玉米味的呢。

这样一说,南倾烬才注意到,自己一直都只买香甜玉米味的。

但是,没有办法,因为那个味道是最好吃的。

南倾烬非常喜欢苦甜味的东西,要说其他喜欢的点心的话,就是米饼,要有着甜味和咸味的绝妙平衡。

不过,他没想到,对方连这种事都记得,大概是因为洛朝花的记忆力非常好吧。

但是初“恋”之人能把自己的事记得如此清楚,不得不说是光荣之极。

不意间,南倾烬与洛朝花的视线交汇了。

而她的眼神就像在说:“这种程度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一样。

南倾烬心头咯噔一下,难道说,洛朝花对他……

慢着慢着,那也太不可能了!

再说,现在是“小可怜”会怎样回答比较重要。

因为是主人,所以可以的话,南倾烬还是希望她能够回答出正解。

“唔唔唔那个,是米果卷吧,也就是说,八成是……”

南倾烬点点头,觉得今朝应该会答对。

毕竟,他平时经常做玉米汤,所以只要好好想想,并不是什么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虽然说,米果卷最有人气的似乎是香辣牛肉味,但答案既不是那个,也不是咸香芝士味,而是香甜玉米味。

所以,小可怜……回答上来吧!

今朝突然一拍手掌,“好了,我知道了。肯定是这个没错了。”

“那么,回答是?”

“阳春面味!”

“那个,是古代的东西哦。”

当然,那个味道南倾烬既没吃过,也没见过。

话说,这对姐妹怎么会连那种东西都知道啊?

洛朝花摊开手,道:“果然,与血仆之间的羁绊也只是这种程度呐,嘛,毕竟是造!假!契!约!呢。”

今朝坚决不承认,“没有那回事,我可是对南倾烬从头顶到鼻子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哦!”

南倾烬干笑,只有脸的一半吗?

但他此刻感觉到了,洛朝花正在向今朝施加压力。

也就是说,洛朝花想说的话其实是……

——差不多该把没有成为你的血仆的南倾烬的手,放开了吧。

——就算不是那么深刻的意义,但是你真的有把南倾烬变为血仆的资格吗?

果然,洛朝花接着就道:“明怜,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光顾着血仆,多学习一下比较好哦?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音乐、体育、绘画,你全都是不及格的吧……”

南倾烬默默叹气,几乎就是所有课程。

虽然,他知道今朝平时上课一直在睡觉,但没想到会糟糕到这种地步。

“学业并不是学习的全部,成绩也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全部。我认为,教!育!应该更加重视人的本身。”

“还真是完全没有说服力的发言呐。”南倾烬也忍不住以局外人的身份吐槽了。

今朝撇嘴,“姐姐才是,明明有很多大事要处理,却在这里无所事事,这样不是会很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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