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仙侠修真>大魔王娇养指南>第30章 可爱
>找死!千岁瞪它一眼,美眸中杀气四溢,狼獾打了个寒噤,夹着尾巴掉头就溜。

这东西好战难捉,肉质又酸臭,谁也不想吃它。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火边已经烤着好肉了——洗剥干净的兔子被串在树枝上,在塘火的烘烤下焕出金红的色泽,油脂一点一点沁出来,闪着诱人的光。

就连千岁都咬着唇想,这兔子果然比看上去更肥。

“可以吃啦,再烤就老了。”

男孩取下烤全兔,虽然被烫得呲牙咧嘴,还是勉强将兔子撕成两半。

烤得恰到好处的肥兔,轻轻一撕就皮肉分离、焦香四溢。

男孩抓起兔腿,一口肉、一口饼,吃得不亦乐乎,毫不顾及形象。奔波大半日,唯有美食可以解忧。

千岁却要讲究得多,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小银刀,剔骨切肉,把肥嫩的兔肉塞进馕饼里,这才小口小口吃起来。

皮酥肉嫩,肥而不腻,火候倒是刚好。她看了男孩一眼,没料到这小子烧烤的功夫还真不错。想来他在荒园、桥底没少烤过食物,颇有心得。不过她还要埋汰一句:“只放了盐巴,味道太单一。须得再加些辣粉、孜然才香。”

兔肉烘烤前只抹了两遍盐巴,对于讲究的千岁大人来说,调味自然是大大不够。

男孩听若罔闻,继续吃得津津有味。他把兔肉啃得一丝儿不剩,末了还舔了舔手指,意犹未尽。

千岁皱眉:“脏死了,你这习惯真要不得。”把水囊丢过去,监督他反复洗手,直到手上一点儿油脂都不留。

男孩忽然指了指自己咽喉。如今她已经拿到愿力了,该开始给他治嗓子了吧?

“别急。”她却不紧不慢,“没听过病去如抽丝?我的愿力还没有那么丰沛,动动手指就能治好你。”

男孩目光一闪,没忽略了“丰沛”二字。也就是说,只要她的力量足够,是可以一下子就治好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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