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山村养殖>第一百二十三章 地主之谊

第二天,周恒给上两次替他出货的司机打了电话,约好时间,然后在家里准备一下,看看小鸡、兔子的情况。

小鸡长得很快,已经基本上换好颜色了,白的黑的花的麻的,各种都有,在果林里上蹿下跳,不输大鸡的活泼。

现在它们依旧吃细米,但在果林里吃些草籽、找些虫子吃吃,或者再吃点扔上来的菜叶子,这些习惯跟大鸡差不多。

再有两天就可以直接跟大鸡一样,吃粗粮食了。

另外还有一桩事情,这鸡再长个把月,就要准备把不大必要的公鸡给阉了,这里也叫“线鸡”。

因为这一大批六千多只鸡里,买时就有公有母,母鸡可以全部下蛋,而公鸡太多好像没多大用,而且公鸡过多,会好斗,整天挑衅打架耗费精力,不长肉。

所以,就需要阉掉一部分公鸡,让鸡的公母数量达到一个平衡。

被阉掉的鸡,一般就叫线鸡。

公鸡被阉成线鸡后,鸡冠、尾巴等等这些雄性特征就不太长了,所以没有大红冠子、长尾巴等等提升颜值的东西,而且也不能打鸣。

所以公鸡、母鸡、线鸡挺好分的。

实际上,线鸡失去了雄性特征后,吃得多,不好斗,长得快,一般会比普通公鸡肥而多肉,而且有些线鸡还能孵蛋,很好管理。

现在,据说阉鸡的行当也快失传了,周恒真是有些担忧。

他记得小时候,每年三四月份,就会有一个高个子的中年男人,背着他的工具,在各村穿梭吆喝,声如洪钟:“线鸡哟……线鸡哟……”

因为各家都是开春后抱的小鸡,所以长势都差不多大,基本上周边很多村的鸡,都是他一个人包了。

那时候他还小,不懂事,和很多小伙伴跟着那线鸡师傅,一家一家的看,看他阉鸡。

那个人有一张大网,再或者人们早上把要阉的鸡留在鸡笼里,等他来了就再转到他的大网里,一只接一只的阉。

一只鸡不到一分钟就完事,阉完的鸡扔到地上,蹦跳得依旧欢实,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失误。

据说阉鸡割下来的,有人给做成了菜,还认为很补,但他们这里没人吃那个,都是扔掉了。

以前普通农村每家养个几十只鸡,家里来客人了,最先杀的就是线鸡,因为肉多,而且不下蛋。

原来这项手艺也没有人继承呢。

以前都是线鸡的师傅各村转悠,现在不来了,养鸡数量少的,就随便继续养着,来客了就杀公鸡。

但周恒这里公鸡不少,他必须要阉鸡才行,要不然将来鸡天天打架,也不是个事。

他问了父母,得知那个高个子线鸡师傅现在老了,不走村穿乡,但还是可以去他家去请,数量多他也愿意过来的。

老天啊,请保佑这位老师傅长命百岁吧!

不然,以后的鸡都找谁啊……

中午吃过饭后,帮送货的车来了,一家子忙忙碌碌,把一百只鸡装笼放上车,周恒拎上了一袋子野柠檬,坐上了副驾驶,出发。

路况好的话,明天上午可以到花城,正好。

路上,他和旧同事小陈联系了一下,说了大概会到的时间。小陈现在正接待着爱德华,这两天正是交易展最热闹的时间。

周恒到了后,办完了自己的事情,再稍微休息一下,能赶得上和他们一起吃晚饭,然后休息一夜,第二天早上坐高铁返回。

理论上是这么安排的。

然而实际上是,中途路上遇到了一些问题,导致整个行程晚了好几个小时,到花城都下午了。

小陈那边回复他,没事的,恒哥先忙完自己手头的事情吧,这边多拖一天也没事的,爱德华也让他慢慢来。

到了江大老板的店,老板没在,但安排了接待的人手,把鸡的数量点好,放到院子后,也给周恒付了一半的尾款。

总共交易是五百只鸡,五百一只,第一次付了八万三的订金,这一次也付了八万三。

剩下的交完货后再付。

手头又稍稍宽裕了些,后面养殖方面的宣传,手脚可以更放开一些了。

然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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