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瑶开始厌恶张海飞了,这让她感到惊讶。不仅如此,她感到自己一直就不喜欢他。倒也不是恨他,这里面没有感情的问题。只是从身体上深深地厌恶他。似乎她跟他结婚就是因为不喜欢他,在身体上不喜欢。

不过,她嫁给他确实是因为他在精神上吸引了她并让她兴奋。在某种意义上,他似乎是她的主人,令她无法企及。

至于有没有家世背景和财产方面的考虑?也许有吧。

现在,那精神上的兴奋劲儿早已过去,支离破碎,她感觉到的就只有身体上的厌恶了。这种厌恶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让她意识到自己一直都被这种感觉蚕食着。

她感到身体虚弱,无限孤独。她巴望着外界有谁能帮她。可整个世界没人能帮她。社会是恐怖的,因为它早就疯了。文明的社会疯了。金钱和所谓的爱情是它的两大疯癫症,其中金钱远远跑在前面。个人就在金钱与爱情中分裂着,发着疯。看看杜万成!他的生活和行动就是疯癫的,他的爱情就是一种疯狂,他写的剧本也是某种疯症的表现。

张海飞也一样。什么谈话!什么写作!什么疯狂的挣扎,推动自己进取!都不过是疯狂而已。这种状况每况愈下,确实疯狂。

黄思瑶感到自己害怕至极。不过至少张海飞放松了对她的纠缠,转而纠缠博太了。这一点他自己意识不到,像很多疯子一样,他疯狂的程度是要靠他意识不到什么来衡量的,那是他意识中的荒漠地带。

博太在很多方面都令人起敬。奇怪的是她很霸道,总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这是现代女性疯狂的标志。她以为自己全然是为别人效劳的,是为别人而活着的。张海飞令她着迷,因为他总是,或者说经常是不动声色地就挫败了她的意志,靠的似乎是某种细腻的本能。与她相比,他的自我意志更加细腻微妙,这就是博太眼中张海飞的魅力之所在。

或许那也是曾经迷惑过黄思瑶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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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多好呀!”博太会半是抚慰半是说服地劝他道,“我觉得您肯定会喜欢坐着轮椅出去逛逛的,这阳光真是爱死个人儿。”

“是吗?能递给我那本书吗?在那儿,那本黄皮的。顺便把那些风信子拿走吧。”

“怎么了,不是挺好看吗?”她特别加重说“好看”二字,“香死个人儿呢。”

“我烦的就是那股香味儿,”他说,“有点丧气,像葬礼上的味儿。”

“您怎么那么想呢!”她惊讶地大叫道,感觉受到了冒犯,但还是服从了,把那些风信子拿出屋了。她服从的是他那种高雅的挑剔劲儿。

“今儿早上胡子是让我刮呢,还是您自己来?”博太总是用这种轻柔、抚慰、顺从但又是管人的口吻说话。

“我不知道。你能等一会儿吗?我准备好了会按铃叫你的。”

“好的,张少爷!”她柔顺地回答着,悄然退了下去。但每次受到冷遇都会令她的意志更坚强。

过了一会儿,他一按铃,她就立即出现了。他说:“我想今天还是你来给我刮吧。”

她心里一阵激动,随后特别温柔地回答道:“好的,张少爷!”

她很灵巧,触摸他时手指轻柔、舒缓。起初他挺反感她的手指触摸他的脸时那种过分的温柔,但现在他喜欢了,渐渐感到受用了。他几乎每天都让她给自己刮脸。刮脸时她的脸紧挨着他的脸,目光十分专注,一丝不苟地盯着,生怕出错。渐渐地,她的指尖能准确地感觉出他的脸颊、嘴唇、颧骨、下颌和喉部。他养尊处优,容颜保养得好,他的脸和颈生得完美无缺,不愧是个文化人,是个绅士。

她也很标致。白净的长脸,表情沉静,眼睛明亮,但丝毫也不泄露内心的秘密。渐渐地,她凭着自己无尽的温柔,几乎算是爱,控制住了他,让他服帖了。

现在她几乎什么都为他做,他也觉得同她相处得和谐多了,让她干起脏活儿来比让黄思瑶干更好意思些。博太喜欢伺弄他,喜欢将他的身体掌握在自己手中,什么都管,最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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