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我乃路易十四>第十五章

克雷兰不愿去想查理此举是否有将他的女儿露易丝作为人质的意思,但就算如此,他们又能如何,虽然康沃尔公爵很亲热的叫他克雷兰叔叔,但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言——约翰.雷克兰国王陛下是金雀花王朝的第三位国王,之后是兰开斯特王朝与约克王朝,约克王朝后是都铎王朝,都铎王朝之后是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一世是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们之间可不止间隔着三百年的时光——但塞尔维亚狼人很不幸地遭遇到了教会与匈牙利狼人的双重狙击,他可以说是走投无路才找到了查理一世,克雷兰原本只希望能够在英格兰找到一处栖身之地,哪怕是要服役或是充当国王交给教会的“年金”也可以。

查理一世并不怎么在意这群狼人,他看着克雷兰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小丑,在繁重的国事压力下,能够将一只凶猛的狼人如同猎狗般的使唤确实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时候,别说是承认克雷兰的身份,他大概根本没把克雷兰当作一个人。

虽然克雷兰的确不是人,但他还是有着一个人所有的自尊与骄傲的,为了族群,他不得不忍下国王的羞辱,而查理一世,或许是为了“年金”——这是宗教裁判所向国王与领主们(哪怕他们并不愿意遵从教会的旨意)征收的另外一种特殊赋税,简单点来说,就是他们领地上的狼人、巫师或是魔鬼,死的活的都可以,如果实在交不上来,那么国王要给上很大一笔罚款。

当然,国王,或是任何一个大胆的领主可以不给,没关系,但裁判所会立刻撤离他们的领地,这样,就算国王与领主有城堡与军队,他们的佃农与商人却要成为狼人或是巫师的祭品了。

而对于狼人们来说,每年一次驱逐老弱的狼人,或是强迫他们自愿就死也不失为解决两件棘手事儿的办法——又能减轻族群里的消耗,又能满足领主对狼人皮毛的需求。

塞尔维亚狼人事实上已经分崩离析了,克雷兰曾经是一个强壮而聪慧的首领,但坏就坏在他过于优柔寡断,当然,好听一些的说法就是他太过看重感情,他总是竭尽全力想要保下每个族人,但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那些年轻力壮的狼人,他们还未到需要别人怜悯的时候,对克雷兰的做法格外不满,不是想要争夺首领的位置,就是单独或三五成群地离开。

但离开了族群,失去了保护的狼人又能有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张被法国国王路易踏在脚下的狼皮给出了最好的回答。

克雷兰也去看过了那张狼皮,事实上,他不用看,也能嗅得出那是不久之前才离开的侄子的气味,说起来,这位年轻的狼人并不如其他离开的狼人那样憎恶克雷兰与那些老弱的狼人,他只是……不愿意与这个正在走向灭亡之途的族群一同等死——但没想到,最先死去的人竟然是他。

所以,查理一世的死却成为了塞尔维亚狼人唯一的转机,相比起老奸巨猾的查理一世,他的儿子小查理还只是一个年轻人,不够冷酷,还有些天真,他甚至没有质疑克雷兰为什么没有去救他的父亲——克雷兰必须承认自己是满怀着愉悦看着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的,但他也不想去投靠克伦威尔,这位护国公是清教徒,也就是说,对于狼人、巫师或是与魔鬼有关的人事物都深恶痛绝,他是绝对不会与一个狼人合作的。

所以克雷兰选择了小查理,在小查理差点丧命的时候,他,还有他的族人,及时地援救了国王的儿子,英格兰的王位继承人。

小查理对他所说的话坚信不疑,这也是为什么他会称他为克雷兰叔叔的缘故。他还特意让克雷兰的女儿做了他的侍女,然后是他妹妹的女伴,这位宽仁的王子说,这是一个郡主应有的待遇,唉,郡主,克雷兰可以向他的先祖发誓,他并没有这样的念头,他只想要一片小小的,但安静的森林,可以容许他与他的一百多名族人平静地度过之后的日子。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克雷兰一边在心里数着一份愿意拥护康沃尔公爵登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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