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先婚后爱的我们>第三十四章

姜北笙被我这一问,问出了一丝迟疑,黑白分明的眼睛,片刻之间,就像筷子搅拌后的蛋清和蛋黄,有了浑浊。

“挑……”

他先是支吾了一下,尔后,又语速极快音量却极低的嘟囔道:“挑,挑个戒指吧。”

我脑子一懵,人像站上了青藏高原,头痛,呼吸困难。

姜北笙竟然要给我买戒指?

戒指?

对于一个结婚的女人来说,戒指是必不可少的。我不是没有想过这档子事。但我绝对没有想过,会让姜北笙替我买。

“过来挑吧。”

就在我犯懵的时候,姜北笙又难得好心的说了一句。

我揉揉了眼,他已经转身面向玻璃柜台,插在裤袋里的手,有一只被他抽出来撑着柜面,一米八几的身高随着那只手的支撑力,开始出现四十五度斜倾。

等倾斜到了一定程度,另一只手也从裤袋中慢慢往外抽,手刚一离开,我的手机就露出一个尖角来。

我想都没想,两步上前,直接将手插进了裤袋里,就在那一瞬间,我还没来得及将手机抓稳,姜北笙的手已经猛的扑了上来。

形势有点微妙。

我被压住的手,抖了一下,隔着已经不太厚的裤子,我能感觉到,姜北笙的腿与他的手同样有着细微的颤抖。

我咬了咬牙,迎着他既慌乱又生气的目光,不满的分辨道:“以后别动不动就抢我手机,这种行为,我极其反感。”

他俊朗的脸上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失落,抿了抿唇,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嗯”字,手就松开了。

我如释重负的拿出手机,收好。

不知是不是我眼花,刚刚的姜北笙似乎有那么一丁点的……羞涩?

叶利民说过,羞涩这个词,大多发生在感情暧昧不明的男女身上。如果他的解释没有纰漏,那这只能证明确是我眼花。呃,这么个情况,如果让蚊子知道,非被她笑死。

我想想,就冷颤不止,赶紧趴在柜台上,专心寻我的戒指。

菜菜子说过,天生小气的人,一举一动都可见其端倪。这话,说得真还没毛病。

我不过是被这些珠光宝气的小东西,暂时性的闪瞎了眼,姜北笙竟几次拿目光来偷窥我。

不用他说,我也能猜到他在担忧什么,忍不住笑出了声:“你放心,我既不会狮子大张口,也不会替我钱包里无辜被阵亡的那九十七块钱报仇雪恨,非得让你在这给我拿下一颗几十万的钻戒。”

“你清楚最好。”

姜北笙不负我望的回了一句,这才安心在透明的玻璃柜面上指指又点点:“呃,这个,还有这个,还有,还有那一对,麻烦你一起拿出来,我都想看看。”

我好奇的瞟了一眼过去,一水的铂金对戒。

“先生眼光真好,你挑的这些款式,不是我们店的最新款,就是今年的爆款。”

柜台阿姐的话,此刻就是江南皮革厂的洗脑神曲,可信度微乎及微。

毕竟,在我泱泱大中国,但凡是件可以摆在柜台里诓骗顾客买走的商品,咱们的营销人员永远都是千篇一律的说着“最新款”“今年爆款”。

好像说点别的,都不好意思出来干推销。

“先生,您想买订婚戒指还是结婚戒指?”

大约是姜北笙的气质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富贵之像,柜台阿姐又自作主张的拿出了许多镶钻的,不无献媚道。

姜北笙略是做了一番小停顿,忽然将挑戒指的目光悉数收了回来,直勾勾的望着阿姐反问:“怎么,这里面还有讲究?”

“讲究大了。”

不怕你不买,就怕你不问。

一听阿姐这口气,我就知道姜北笙在她眼里,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顾客,而是钱多人傻的银袋子。

说句不违心的大实话,这个时候,不单卖货的柜台阿姐,喜欢钱多人傻的男人,只要是个真心对自己好的女人,也不会介意男人在这个时候充当一回钱多人傻的银袋子。

我微笑着静观其变。

“订婚戒指是爱情的信物,最常以单颗美钻镶嵌为主;结婚戒指是婚姻的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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