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恐怖悬疑>我在诸天修史书>第一百二十七章 突袭

突袭是一门学问。

韩信奇谋取三秦,李愬雪夜下蔡州,吕子明白衣渡江,邓士载凿穿蜀道,都可以算突袭。

这种战术,要求领导者计算好天时地利人和,最好能确保胜利,如果失败,就是整个突袭队伍的覆灭。

这种战术,要求你的部下有相当强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并且领导者要善于鼓动人心。

这种战术,要有一个集团的强力配合,就像**的闪电战,而反例,我们可以看看魏延的子午谷奇谋,没有当时季汉实质上的掌权者诸葛武侯的认可,就无法成功。

司马良不能完全满足上述三条,但是他有为四个队员保底的能力,所以勉强能行。

暴龙王爵德的每一步都摇晃着地面,这位暴龙王被四个月亮和特种灵气赋予了庞大的体格和超常的反应速度。庞大的体型超越了暴龙骨骼结构能承载的重量,所以爵德吸纳的灵气有三分之一被用在了强化骨骼上。

而为了保持与体格相称的战斗力,爵德的神经系统异常发达,就像个灵活的胖子,会让初次照面的敌人吃个大亏——他能和重量比他小上万倍的吸血飞虫周旋,而与其重量差不多的骷髅爬虫则被吸成了干尸——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萨瓦丝女王的群落遮天蔽日,吸血飞虫的女王并没想迅猛龙女王一样出于“母巢”的地位,而是类似于“主脑”,强大的精神让她指挥着所有的吸血飞虫。蚂蚁和蜜蜂要靠信息素和动作来交流,而鸽子一样大的吸血飞虫只靠萨瓦丝一个“人”。

作为外骨骼坚硬的节肢动物,吸血飞虫的身体并不好改造。所以,月华之力和灵气带来的能量全被萨瓦丝女王堆在了精神上,让她能在ròu_tǐ死亡后,在任意一只吸血飞虫上重生。这一点,有些像精神穿梭万界的司马良。

雷龙班纳布斯就像自然的使者,在丛林里闲庭信步。月光和灵气赋予这头温和的植食性动物与与其他生物交流的能力。他所过之处,植物纷纷退避,动物们提前离开了他的脚下,像对王者表示臣服。

看起来没什么战斗力的班纳布斯,却是司马良派去和金刚打照面的守护神级生物。他不愿意杀生,就和金刚肠子里细菌群打了个招呼,让这位最强守护神拉了一天肚子,等金刚想追出去的时候,却被无数参天老树绊住了脚步,只好含恨而回。

拜月者巴库蜿蜒前行,既没有前两者的巨大声响,也没有班纳布斯的意向,就是一只颜色扎眼的大蟒蛇。血兰花给了他突破极限的生命力,而这个世界特殊的环境给了他颜色各异、各有用处的鳞片。

这些红蓝相间的鳞片让他看起来来披着法国国旗,下腹的鳞片能充分发挥肌肉力量,让他的运动能力无比强大;背部的鳞片能吸纳鳞片和日月光华,让他没有冷血动物的体温困扰。

等着麾下四个打手集合的司马良,则带着几个人藏身在林中,关注着骷髅爬虫们的动向。

代表博克部落的戈伯和斯多戈,一个有施法能力,一个由敏锐的洞察力和思维。他们一是看看有没有助拳的机会,二是要搜集一下消息、见一见司马良的力量。

花部落的人只来了黑鼬一个,只有他学会了【白云亲舍】,能够和司马良沟通之后,快速抵达战场。

“司马先生!”斯多戈看着四个守护神级生物,激动地难以自已,“司马先生,我们要去帮忙。”

这个世界的守护神级生物就像是东风、白杨、民兵这样的真理级武器,夹缝中生存的博克部落寻找了这么多年,也没拿到属于自己部落的武器,今天一下见了四个,当然会激动不已。

“我去发动骷髅部落的探子,”斯多戈说,“反正这些人今天过后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要么骷髅部落灭亡,要么博克部落被他们杀上门来。”

司马良赞许的点了点头,“注意安全。”

“反心,我的战斗力虽然不及小伙子们,但是潜伏和伪装的能还没落下。”斯多戈信心满满。

“我跟你一起去,”戈伯突然发声,“我有用精神力沟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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