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军工霸主>第285章我会哼哼

谭振华是真不识谱。

他一个工科生,当初将绝大多数精力投在了数理化的学习上,而且受他老爸的遗传影响,他还是个爱好非常广泛的人,自己喜欢动手搞些古古怪怪的东西,这些都极大的占用了他的精力和时间。

当然有些文的也是他的喜好,比如读书,比如摄影,比如茶道。

可说到唱歌,那就完全是业余水平了,跟着卡拉ok哼哼几句还行,那还得是他前世年轻时候追过的,可要他把谱记下来,呵呵,别说是满篇蝌蚪的五线谱了,哪怕是阿拉伯数字标注的简谱,他也不行啊。

邵毅夫疑惑地问:“振华,你不识谱?”

事到如今,也只能痛快承认了。谭振华点点头道:“我不识谱,简谱也不识。”

“那你怎么写的歌?”

“歌不是我写的啊,是我听白胡子老爷爷唱完后学着哼哼的。”谭振华回答得理直气壮。

邵毅夫以手扶额:“你这样的我活了大半辈子还是头一回见!”

一旁的林一莲可管不了那么许多,管他是哼哼出来的还是怎么来的,反正这歌自己先占下了,谭哥哥不识谱,那个简单,你继续哼哼,记录的事情交给我来!

于是,谭振华就又开口唱了一遍,就见林一莲运笔如飞,合着谭振华的歌声,只一遍就将谱录完了,然后自己又对着谱子也哼唱了一遍才满意地点点头道:“嗯,应该是这样没错了。”

便想拿给谭振华确认,这才想起,这位不识谱啊,拿给他看管个毛线用。

谭振华见林一莲动作飞快,显然对这门道造诣颇深,不禁又想起一事,于是开口对着林一莲问道:“莲妹,你这个录谱的速度好快啊,不如我这里又想起来一首歌,你也帮我录下来好么?

“……还有?”

“嗯”,谭振华腼腆地点点头,“刚才又回想起一首歌,我觉得挺适合小黑哥的,你帮帮忙,就一起录了吧?”

“好吧。”刚得了人家一大笔好处,林一莲也不好推辞,就手拿过了另一张白纸,开始凝神细听。

“歌名叫《乱世巨星》”

听说是给自己的歌,小黑也凑了上来双手托腮做了个认真听讲的姿势,此举当然又引得笑声一片。

谭振华清了清嗓子开始唱到:

“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尊自我的法律

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天生我喜欢,傲慢做本性

忘形言行失敬那管你万世巨星

……

这是谭振华前世一部名叫《古惑仔》的电影中的插曲,节奏明快,歌词朗朗上口,特别是写出了热血街头的那股快意恩仇的豪侠之气,在当时的年轻人中传唱一时。

还没等他唱完,小黑已经手舞足蹈地蹦了起来,一边嚷嚷着:“这歌我要了,谁也不许跟我抢,这歌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可不是么?喜爱飙车,从小混迹街头的小黑,过的不就是这首歌里描绘的生活么?

等谭振华唱完,小黑立刻冲上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拍着他的肩膀道:“振华,就冲你给我的这首歌,你这兄弟我交定了!将来要是你有机会去台岛,有什么摆不平的事情,直接报我的名号,我看有哪路人马敢不给我面子!”

林一莲录完了这首歌,再抬头看谭振华,满眼都是小星星:“谭哥哥,你这首歌让小黑唱,实在太合适了,也一定能大红!我能感觉得到!”

谭振华点点头:“嗯,刚才我想了想,又想起了一首歌,干脆再麻烦你一下,把送我那对小师妹的歌也一起录了吧?”

“啊……还,还有?”

啥也别说了,继续吧。

等林一莲又铺开一张白纸坐好,谭振华说道:“这首歌呢,名字就叫做《下一站天后》,我觉得应该适合她们那个年纪的。”

站在大丸前细心看看我的路

再下个车站到天后当然最好

但华丽的星途途中一旦畏高

背后会否还有他拥抱

……

等谭振华唱完了


状态提示:第285章我会哼哼--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