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仙侠修真>水天孤鸿>第三十五章 第一次开庭

“下面请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高高的审判席上,威严的中年女法官整整法袍,轻轻敲了一下法槌,对关峰点点头。

孙亚的案子,事实、证据可争议之处实在太少,因此,庭审进行的很快,从风韵犹存的女法官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到邓湘茂发表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公诉意见,总共还不到三十分钟。

其实这个案子,完全可以走认罪认罚的简易程序,但关峰既然要做无罪辩护,那就走普通程序好了。

“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我受弘法律师事务所的委派,作为本案被告人孙亚的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前面的套话,弘法律所有标准的模板,如此的小场面,关峰也谈不上紧张不紧张的,他也不拿稿子,站起来对着合议庭的成员和公诉人点点头,眼睛缓缓的扫过法庭下面旁听的群众,朝表情有点紧张的费诗婷露出一个微不可察的笑容,有条不紊的讲了起来。

“……,对本案的事实证据,本辩护人并无异议。但是,孙亚的所作所为,真的应该受到刑法的惩罚吗?我们制定刑法的目的,通俗地说,是要惩恶扬善,而本案的被告人孙亚,他是一个恶人吗?现在,他就站在这里,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起因、过程、结果,尊敬的法官已经很清楚了,本辩护人认为,无非就是一个品性端庄、很有孝心的小男孩,受不了父亲突然重病的打击,随手扔了一块砖头而已。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清楚,本案的被告人孙亚,既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没有人身危险性,更没有犯罪的故意,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小伙子,对法律不熟悉,扔石头的时候,不会意识到这有可能是在犯罪,至于砖头砸中了汽车,只是一次意外事件罢了,根本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孙亚的所作所为,是痛心于老父病重,行为失常,是一种孝心的表现,他扔砖头的行为,不值得鼓励,但是,孝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更高于法律的存在,是应该鼓励的。如果我们的法律要惩罚父子之情,我认为,这样稍显机械的理解、执行法律,是不合适的,也有违于法律的本意,所谓法律,无外乎天理、人情,……。”

严格的说,关峰并不是在辩护,他只是想要表明鸿蒙仙界的常识:罪犯,一定要是通常意义下的恶人,或者说,坏人,而孙亚,不是恶人,更不是坏人,也就不应该是罪犯,他最多,是一个倒霉鬼,或者说,不幸的人。

“我反对!辩护人在以不正当的方式煽动旁听人员的情绪。”不料,邓湘茂举手打断了关峰的发言。

“反对有效!辩护人,请就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发表辩护意见。”中年女法官用格式化的腔调说道。

“嗯。可能尊敬的法官、检察官也听说过,三个月前,本辩护人曾经被一个空中飞来的烟灰缸砸中,差点就被砸死,按理说,我应该对此类行为很反感,但是,本辩护人依然发自内心的认为,本案被告人孙亚无罪。我这里有书面辩护意见呈交法庭。”关峰无奈的叹了口气。

按照之前的安排,孙亚自己的态度很好,认罪认罚,以争取从宽处理,关峰的无罪辩护,本来就很苍白,邓湘茂的反对,从法律上说,无可指责。

……

休庭二十分钟后,漂亮的中年女法官宣布了本案的最终结果:孙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而孙亚,当庭表示:不上诉。

“表现不错。走吧,晚上我请你喝一杯。”

因为关峰是第一次开庭,案子虽小,按照弘法律所的传统,所里还是派了苏静云作为前辈来陪伴关峰出庭---她正好可以顺便去见见秦拓光---对关峰的表现,苏静云心里打了九十分,至少,关峰不是比着稿子念,说话很正常,浑厚的男中音,也很有感染力,不像有些律师,第一次开庭,紧张得满脸通红,浑身冒汗,结结巴巴的,一句话也说不顺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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