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重生大亨崛起>第二章 记忆

新开的麦当劳离家不远,走路也就5分钟。送完妹妹去麦当劳之后,却被她拉住不让走,硬是一起看了她吃了一顿。原因很简单:谁会在麦当劳一个人吃啊?

单身狗也不会啊!

吃完后,又赔了妹妹逛了会街,直到她同学赴约而来,徐志才得以抽身离开。

老爸的店铺位于观塘西边的一处菜场里,离家也不算很远,一路上,徐志看着这70年代的香江,此刻的香江还不像后世高楼遍布。若不是周边的各种繁体字,还真以为自己回到了小时候的九十年代。

当徐志赶到店铺的时候,老爸徐宏邦已经吃好了午饭,悠闲的躺在门口晒着太阳。

在来香江之前,老爸本来叫徐爱国,可到了香江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会带来无限的麻烦,于是就改成了宏邦,反正爱国宏邦也都差不多的意思!

“大志,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汪华见儿子来得早,有些奇怪,以前要是能休息,不等到中午根本见不到人。

“没什么事,就出来了!”徐志笑道:“爸,少抽点烟!”

徐宏邦是个老烟民,一天能抽个两包,好在他对徐志的态度比较严格,小时候徐志偷偷的吸了几根,被发现后立刻吊起来打了半天。

“没事,抽了一辈子了,改不了了!”说完,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了几个有技术的圆圈。

“今天太阳已经出来了,看下面几天,应该不会下雨了,今天晚上不要出去玩了,明天早上去进货!”

“好。”徐志点了点头,进货的地方他去了不少次,这几天天气不好,因为担心货卖不掉,所以进的不多,徐宏邦也就让儿子多睡了几天好觉。

“行,那你看着吧,我和你妈回去休息了,有什么事情打电话回家!”徐宏邦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凌晨到现在都没休息,他也累坏了。

“大志,看一会就行,差不多了就收摊吧!”老妈临走前吩咐道。

做海鲜是一门非常累的生意,当天早上进的海鲜,如果晚上卖不出去,基本上很多都会不新鲜,小本生意,总不可能扔掉,第二天还是可以低价卖的,特别是一些小饭店,可是非常喜欢买这种便宜货。但毕竟会亏损一些。小摊小门面,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可受不了。

“没事,反正我在家也没什么事,在这边看看店也一样!”徐志回道。

我男友自冥界来

“我身上也没几块钱了!”吴鹏无奈的说道。

吴鹏一家在菜场里卖蔬菜,而且还不是自己的商铺,租的物业的摊位,家里也要出房租。所以就经济,吴鹏当然没有徐志过的这么舒服。

“那我来写一本给你看吧!”徐志哈哈大笑道。

“你?”吴鹏突然抬起头,一脸的不信!

没理会吴鹏的眼神,徐志立刻起身,在桌下抽屉里找到一本笔记本和圆珠笔,立刻动手写了起来。

刚穿越来时没发现什么特殊,不过刚刚在和吴鹏谈起小说时,他尝试的回想着前世小说的内容,却发现这些小说能一字不漏的出现在脑海中,不过也仅限于自己看过的小说。金庸的电视剧他看过无数遍,但小说却没有,脑子里关于他的小说就是一片空白。

徐志本来想写出搜神记,可整整写了半个小时,才发现自己才抄了两千字,算了下搜神记一共300多万,后续的蛮荒记只多不少,而自己从明天开始还得帮着家里干活,空下来估计也累个半死。算下来一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写的一万字。按这速度,还不知道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写完。

徐志撕下第一页,直接放在了一边,重新写了一部,在他的记忆中,符合现在香江文化风格的估计也就搜神记昆仑和诛仙。

搜神记的剧情非常庞大,徐志原本是想靠这个一本成名,但现在既然要换,还只能选择昆仑,诛仙的剧情虽好,但文笔上还是稍逊一筹,而且这个年代最为追究文法,诛仙的一条核心主题“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解释跟现实意义完全不一样,改起来虽然不多,但也麻烦,这种涉嫌剧情的事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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