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从遮天开始的旅途>第四十一章:少女的一天(一)

少女一飞冲天之后,看着周围白茫茫的云彩,一时之间有些迷茫,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叶凡。

突然想到自己只是从王五那里得知了叶凡的名字和面貌,以及他的长大的地方——b市。

可是现在叶凡已经来到了x市,而且他现在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中毕业生,并不是以后长发披肩、霸气无比的叶天帝。

而开学前的x市,正是高中毕业生最多的时候,除非肆无忌惮地用神念犁一遍整个x市,才能找到真正的叶凡,毕竟叶凡这个名字实在是有点常见了。

少女皱了皱眉,心中想道:我和王五可不一样,用强大神念扫过一边的话,普通人轻则头晕,重则休克,到时候全城都要陷入混乱。

杀人不眨眼的王五可以熟视无睹,我却不行,我还是善良的人呢。

(王五:???我是什么时候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了?

我拼死拼活地在小屋里为你的生命安全作斗争,你不感谢我也就罢了,竟然还在背后骂我,真是……)

少女秀气的眉毛皱的更紧了,在一群白云的围绕之下想了想一会,发现自己没什么妥善方案,心中想到:难道我还要回去问一下王五该怎么办吗?可是感觉好丢人啊,我被王五扔出来,我还得可怜兮兮地回去求他?

这可不行,我还是先去问问别人,实在不行再回去吧。

去哪呢?我记得记忆里面说过遇到困难就去找警察,我现在有困难了,我需要警察的帮助,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报警,现学又太麻烦,那我就去警察局看看吧。

(王五:你回不去的,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从里面把整座小屋都用阵法给封住了,你要是能进来才出鬼了。)

少女拿定了主意,在天上看了看x市的缩略图,便化作一道流星直奔警察局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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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蒙,是一个普通的警察,从小我就想当警察,每次我说出这个理想的时候,老师和家长都夸我有出息。

直到我高考的那一年,我还没想好要报什么,我父母就帮我直接报上警校,我一想反正我的理想就是警察,那就这样吧。

然后我就经过一连串的检查,就考上了警校,从警校里开始了数年的学习,期间认识了一些朋友,顺利地从警校毕业,分配到了x市的派出所来进行实习。

不过,在警校的几年里,我也知道了警察不是那么的光鲜,实习过程中,我也因为过于耿直被上司批评多次,被安排到了接待工作。

本来这是一个清闲的工作,只用回答一些民众的问题,把一些案件登记一下,偶尔再开开会,听听上级的指示,就没什么工作了。

不过,今天我正在派出所里面办公,便接到了一个群众电话,电话里说xx小区里面有人腾空而飞,据小区大妈所说,那腾空而飞的人就是先前“仙人”事件当中凭空而立的人之一。跛脚的皇帝

这股消息汇集起刚才的“仙人”出没于xx小区的报道,瞬间引爆了x市的民众的热情。

毕竟出现在面前的“仙人”大家才能真正看到,新闻上首都的“仙人”出没报道,大家只是图个热闹,当个吃瓜群众。

大家都能面对面地看见“仙人”,大家就会想万一我能被“仙人”看重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变强的梦想,谁不想自己拳碎山河,变成超人呢?

就连那些在网上说“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神教份子,也纷纷变了口风,表示自己会去x市,用科学的手段一探“仙人”事件真相。

就连一些所谓的“气功大师”也纷纷发声,不知天高地厚地表示“仙人”就是学他们的“气功”变强的,来推销了一波“气功”,不过这很快就被当地的派出所给镇压了,以“扰乱民众”的罪名逮捕。

这直接导致了x市派出所和xx小区瞬间被不断前来“寻仙问道”的人群给挤满,xx小区里面一座房的价格已经被炒上天际了。

果然还是,古人说的对,“金玉之类,饥不能食,渴不能饮,要它何用。”

在修仙续命和钱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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