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盗天途说>第二十七章,持剑不君子

其实楚展颜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病了。

只知道自己变的愈来愈淡漠,似乎什么事都不在意不放在心上,就像意识与身体成了两个部分,比如现在,他的精神在想别的事情,可身体的反应却丝毫不受影响,一招一式冷静的出奇,任那邪修青年枪影密集如泼。

就像自己成了自己的观众

非常奇妙而又诡异的感觉,世界都仿佛安静了下来,只有战斗陪伴。

楚展颜忽然很享受这一刻,安然沉浸,就像被阳光晒过的温暖海水包围,虽然他并没有见过海,也没见过书中说的麦色沙子……

黑气翻卷,冰凉中带着股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的鱼腥味,某一刻枪刃与剑锋相撞,清脆的金铁锵喨声中有如一记山门钟鼓,楚展颜只觉双耳嗡鸣,世界重新变的清晰而危险了起来。

铜环的撞击声仿佛春雷般短促急迫,寒光扑面,幻觉与现实刹那的交错令他的身体产生了极短暂的迟缓,枪尖像是块磨盘撞来,楚展颜下意识扭头躲避,只觉耳下脸皮冰凉,一阵的痒痛。

估摸着是被枪刃开了口!

“得手了?!”

邪修青年心下惊喜,他原以为自己今日难逃一劫,甚至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但看样子对方似乎也并不如何厉害。

至少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厉害。

也许自己今天可以不必死,继续苟活下去?

是了,为什么不呢?

生命无常,他不在乎生死,因为打从成为邪修的那一天起,他就注定要活在中原正道修行者的追杀之下,邪魔外道非我本道,谁让这世间屈指可数的山门中没有魔宗呢?

青年只在乎自己这有限的生命中,能不能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比如练枪,比如成立一个庇护外道修行者的山门,比如可以大摇大摆走在阳光下而不必担心随时而来的正义凌然。

他答应了毛丫头今年元宵节要陪她一起去长安看雪,赏花灯,吃正阳街十二个铜板一份的芝麻馅大元宵……

他还要去南门小巷瞧一瞧不知道现在还存不存在的老宅子。

青年眼中仿佛有某种光泽在闪烁,手腕一拧,黑枪斜挑而出,刺向楚展颜的咽喉,滚滚黑气粘稠如水,枪尖就像船刀,在水中划出极短暂的乌光。

非常快的一枪!

与先前的招数大有不同。

枪芒来势汹汹,虽然远不如某只老鱼精的金铃,但仍不能小觑,楚展颜自知剑轻不能与枪硬碰硬,于是拧腰侧身,那乌光便贴着他的鼻尖一掠而过,黑气扑面,撞在脸上四下卷散,于是少年下意识眨了眨眼。

但眨眼并不耽搁出剑,因为他现在并没有走神。

在青年枪芒略过的同时,他的剑也竖了起来。

薄薄的淡蓝色剑身,正好停留在了枪杆与衣衫之间,以至于邪修青年的全力一枪就像是成了一把插入锁的钥匙。

带着机关的锁!

钥匙入孔,剑锋铮亮,薄纱似的轻抚在枪杆上,然后随着楚展颜舒展开的手臂急坠而下,瞬间便犹如落石般迅猛,切向了邪修青年握枪的手!

枪为百兵之王,大开大合,攻守范围及广,但却不善近战,弱点也非常明显。

那就是整体过长,很难收力。

于是这一招看上去更像是邪修青年将自己的手向着剑锋递过去,而楚展颜显然也没有留手的意思,剑锋下砍,势要切下几根手指来!

狠辣异常!

君子陪剑。

可少年不是君子。

虽然他经常固执,虽然他总被某个家伙指着鼻子大骂烂好人,虽然他总是死气掰咧的守着自己那套是非观,虽然他有时认死理看上去就像个傻子,但他依旧认为剑只是兵器。

而兵器是用来伤人的!

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

所以当流浪人间的少年挥起剑时,他便不再是那个好说话的少年,也不是霍笙口中的烂好人,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杀死敌人的草原狼!

邪修青年心中大骇。

电光火石之下融不得他再做多想,心中某个承诺支撑着不能放弃的信念,他闷吼一声,声音短促而低沉


状态提示:第二十七章,持剑不君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