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就好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秦侯府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对他来说都是新奇的。
他从未见过如此阔气的府邸,即便是县城里的张大户那算是最大的土豪了,可是他家的宅院也跟这里的无法比拟。
另外,秦侯府鸡鸭牛羊成群,果园飘香,宛若人间仙境,这些对他年幼的心来说,是极具有冲击力的。
尤其是有秦川这个小玩伴的加持,他感觉秦侯府就是他的乐园。
秦风安排他住进了秦小四的房间,两个小家伙同睡一张床,好有一个照应,他的用心说实话也是够良苦的了。
远远的看着弟弟和霍去病两个小家伙在一块叽叽喳喳一脸兴奋的样子,秦风欣慰的点点头径自走开。
今天这样的场合,他作为主人是不适合出现的。
因为葛翁和史婆婆才是主角,他要是在场的话,所有人都要看他的脸色。
抢葛翁的风头,秦风感觉不好。
人生就这一次,况且是迟到的幸福,怎么着今天也得让葛翁过一把主角的瘾不是?
所以,他刚刚宣布了一个决定,当然是用葛翁的名义来的。
“所有庄户凡是达到六岁的孩子,从明日起可以进入秦侯府书斋就学。”
这个消息一出,几乎所有的庄户都疯狂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头,能够让家里出一个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几乎是不敢想象的。
葛翁的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而且是无比高大的那种。
葛翁都傻眼了,小郎这是要搞哪样?自己从未向他请示过要让庄户的孩子们进秦侯府书斋读书啊。
不过葛翁只一瞬间就明白了秦风的用意,好吧,老泪纵横的葛翁心里感动的稀里哗啦。
这是小郎给他竖立绝对威望的手段,这是小郎对他的恩典。
当晚,心情大好的葛翁喝醉了,酩酊大醉的醉,路都走不直了,看样子没人扶他,他能学蜜蜂跳八字舞,所以他是被丑奴背回房去的。
庄户们并没有因为葛翁这个新郎官的离去而散场,他们在进行着今晚最后的狂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载歌载舞的痛快着。
大人们的开心欢聚的场面,深深的影响到了小孩子们。
孩子们也都兴奋的不要不要的,尤其是秦川和霍去病这两个家伙。
他们两个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追逐嬉闹,玩的快活着呢。
玩累了了的霍去病,来到厨房操起一根大棒骨,边啃边对秦小四道:“秦川,怎么没见甘心姐姐?
这么多好吃的,她还没吃呢,我们要不要给她送一点。”
秦小四的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似的,“要送你去送,我可不去。”
“为啥?你咋那么害怕她?放心有我在,她要是欺负你我帮你。”
秦小四一脸鄙夷:“我才不害怕她呢,我是害怕她的虫子,你可不知道,她现在玩虫子可是太厉害了。”
“虫子?什么虫子?”霍去病表示不解。
“啥都有,可吓人了。癞蛤蟆、大蜈蚣、蝎子,还有大长虫。我可告诉你,以后你可要对她俯首帖耳的,要不然她随时都能变出大长虫咬你。”
呃,霍去病听的浑身都冒冷汗,一脸惊恐的道:“谢谢你了秦川,我记住你的话了。我下回见了她,一定乖乖的,哦不,我躲着她走。”
诚然,霍去病最怕的就是大长虫,可以说是闻蛇色变。
因为他被蛇咬过,就是几个月前的事情,当他跟别的小孩子在路边耍子的时候,无意之间掀开了一块石板,结果石板的下面卧着一条蛇。
所以,他的下场很悲催。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霍去病现在都不能听到蛇这个词,要不然瞬间他浑身的汗毛都得炸起来。
被蛇咬的场面太恐怖了,他都留下心理阴影了。
他是万万没想到,看着干干净净文文弱弱漂漂亮亮的甘小妹,居然是个小女魔头。
顿时他手里的大棒骨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匆匆的啃了几口就放下了。
“鼻涕虫,你咋不吃了?”
“别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