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牢,历朝历代都是关押重犯之地,守卫森严,修筑得十分坚固。牢房都是用青石砌成,冷硬阴森,等闲用火药硫磺等物都无法撼动。萧明钰跪坐在干草编成的席子上,脊背拔得挺直,背后浅色的中衣上隐隐可见血色,他却似没事人一般,静静的看着素案上的厚厚的一摞宣纸。
没想到他只是随口跟狱卒讨要纸笔墨砚,说也许某一日他想清楚了就全招了。那狱卒便信以为真,狗颠似的跑去准备,一丝不敢马虎。
想到狱卒当时的表情,他只想发笑。
可惜他并没有什么可写的,只不过是想哄他们玩玩罢了。人生太长,总要找些乐趣打发时间。
只是这话要是被那人听见了,定然要嗔怪他不正经了。
想到那对亮若星辰的明眸,他不觉勾了勾嘴角,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桌上油灯的亮光只如豆粒一般大小,昏黄静谧。他虽身在天牢,待遇却很好,只单独一人住宿一间,十分清净,不怕被旁人搅扰了思绪。
提起笔来,沾了沾墨汁,发现竟是上好的水晶墨,香气温和,与纸张接触时,顺畅得仿佛美人的发丝划过脸颊。那如丝缎一般的触感,他也只体验过一次,世上再没有比之更美好的感觉,仿佛心都要被融化了一般。
不知不觉勾勒出了一个娇美的侧影,白皙的额头,秀挺的鼻子,柔软的嘴唇,修长的颈项,玉致玲珑。可就是那样娇滴滴的一个女子,却总是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危险。天缘凑巧,偏每次预险都能被他撞见,他怎舍得不出手救助呢?看着那双妙目似喜似嗔的望着自己,只要能留住那样的目光,纵然是让他上天入地,他也去得。
在度过了十几年枯燥无味的人生后,他总算领悟到了何为心动神摇。
在那段无趣的人生中,他懒得读书,因为读书也无法报效朝廷;他也不爱习武,因为他不能使尽全力;他无处发泄,只能到处惹是生非,无所事事。在他的身上,总有许多的不准。旁人都恨不得自家纨绔子弟浪子回头,振兴家业;而他却只能放任自流。母亲常嘱咐他平安就好,生下来就拥有一切,本来什么都不缺少,只要安安稳稳的,别为自己招灾惹祸就阿弥陀佛了。渐渐的,他觉得只有吊儿啷当才最适合他,才最舒服。只有同那些闲散宗室在一处厮混才不打人眼。还有那些和他凑近乎的人都须得警惕,没准哪一个就会令他万劫不复。
烦了,累了,不想让人接近该怎么办?
他狠,他冷,果然渐渐没人肯接近他,甚至畏惧得远远躲开。正好,他就想要这样的结果。
他以为这就是一生。
忽然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似乎被一切抛弃的人。
身为女子,被未婚夫抛弃可算是天大的事情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出家寻死剪头发……仿佛一辈子都没脸见人一般。
可她不一样。
偶然听说她竟成了当朝一品将军的养女!他当时还曾暗暗担心过,通常从下面上来的人,总有人会觉得看不惯,这也寻常,毕竟是碍着了别人的路。可奇就奇在她运气总是很好,每次都化险为夷,甚至有余力反手回击,且一击致命。他从没想过会有一日会佩服一个人,还是个女人。
她的勇气,他前所未见。
她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上来,直到可以与他平等对视。她是一个很神奇的人,同时拥有美貌和力量。美貌,引得旁人瞩目。力量,令她越走越高。他在不知不觉间被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只想走到她的近处,越近越好,这样她的力量仿佛就能分出来一些给他了。
人活着,似乎有些期待才能快活些。
他不自觉的描绘着她的眉眼,落笔轻柔,仿佛在抚摸着她的肌肤,她的呼吸。他曾无数次幻想过触摸时会是什么感觉,却在触到的那一刻才发现,她的手指竟是那样的纤细柔软,犹如牛乳上的浮沫,仿佛被风一吹就要融化了一般。只是他宁愿没有触摸到。
那一日,艳红的鲜血衬得她的肌肤更加白皙,却硬生生的刺痛了他的眼。他头一次体会到一个人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