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网络游戏>明朝第一猛人>第三百二十二章 风雅的陷害(下)

冯定邦冲将上去,将朱由诚教授的歌词一唱,那几个坏小子傻眼了,怎么朱由诚的部队还有这一招啊。

奇怪,冯定邦穿的是汉服夏装,脑袋上也没有纹上锦衣卫三个字,看起来就像一位平民,最多算是一位fēng_liú潇洒的公子,怎么这几个公子哥却认定他就是朱由诚的部队?

原来,他们就是王象春派来的陷害锦衣卫的人。

当然王象春不敢说陷害的对象就是锦衣卫——锦衣卫的凶名在外,如果说构陷锦衣卫,有谁敢动手?他只谎称是朱由诚带的普通部队,没敢具体形容。

东林党余孽上次在北京一座破旧的四合院商议如何陷害朱由诚。他们准备在朱由诚面前表演一出欺凌弱小的戏码,然后引诱锦衣卫上当。

王象春因为说错话,被派来执行这个任务。

王象春自命是大明的才子,编排的戏码自然不会是遇到弱小,上前暴打一顿之类的恶俗桥段,而是非常风雅的桥段。

他在长沙城找了几个地痞,让他们假扮成花花公子。为什么用地痞,而不是他的亲信呢?原因很简单,这几个人是弃子,说不定要被锦衣卫暴打甚至干掉。自己人当然不能用,而地痞本身就不招人待见,就算失踪、死亡也不会有太多人在意。

他又买下几个农家姑娘,让她们挑着担子进城。在她们进城时,扮成花花公子的地痞就上前调戏。当然这种调戏并不是动手动脚,而是唱山歌。

王象春亲自抄刀,写就一篇山歌。这篇山歌虽然并无一句淫词秽语,但句句都带着很强的鄙视劳动者的口气,一定能激怒那些泥腿子出身的锦衣卫。

锦衣卫如果上前阻拦,地痞就趁机生事。

地痞的战斗力当然与锦衣卫无法相提并论,斗殴的结果一定是地痞被打得满地找牙,甚至有一两个还会被愤怒的锦衣卫打死。

斗殴胜负无关紧要,因为地痞手里足有一份能致这些参与混战的锦衣卫于死地的证据。那就是婚书——这些农家姑娘与这几个假扮的花花公子已经有了婚约,算是夫妻。人家老公和老婆互相调笑,你们锦衣卫上前搀和什么?

到时王象春把奏章往朝廷一递,那些对锦衣卫充满仇恨的文官会放过这个机会吗?

虽说朱由诚率领的锦衣卫没有迫害过文官。但毕竟顶着官员天敌的帽子,新仇添上旧恨,就算朱由诚再怎么得宠,也得被扒掉一层皮。到时为了保下那些被押上法场的锦衣卫,朱由诚说不得要拿头上的乌纱帽来换。

可惜王象春千算万算。少算了一点。朱由诚来自后世,对于花花公子想法设法与女孩子搭讪根本没有恶感——谁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呢?

朱由诚没有看到调戏的场景,就算看到,朱由诚也是当是一出爱情轻喜剧。

王象春的诡计眼看就要落空,这个时候他选的地痞发挥了作用。

有句话说得好,穿起龙袍也不像太子。这几个地痞虽然换上了花花公子的衣服,但怎么看怎么别扭——那神憎鬼厌的面貌,加上并不合身的衣服,怎么看怎么像流|氓。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虽然恶俗的桥段更容易引锦衣卫上当,但效果并不理想。毕竟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点正义感的,激于义愤教训小混混,尽管手段凶残,后果严重,不过情有可原,朱由诚能逃过一劫。

而他那么文雅的桥段,虽然不容易引锦衣卫上当,但一旦上当,后果那可是相当严重。

文官一般都有才子心理,人家男女在那里对歌。正如才子佳人在月下谈心,你们锦衣卫横插一杠,这不是焚琴煮鹤吗?

文官一般都瞧不起武将,发生这种事。锦衣卫能讨得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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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娘在朱由诚面前虽然温柔,其实却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泼辣女性。她见到流|氓调戏农家女子,不由怒气勃发。

不过她也知道,这些流|氓唱的山歌虽然不好听,但一没有说淫词秽语,二没有动手动脚。贸然冲上前动手,痛快倒是痛快了,不过朱由诚可能会不太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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