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一剪春>第十三回 吃醋

(总感觉写这种轻微姐弟恋的文,小尛好似一个在屏幕后桀桀奸笑的大灰狼,在诱拐纯洁无辜的小朋友。猥琐大娘的气质暴漏无疑,捂脸,遁走……)

春妮挺喜欢这个干净懂事的小弟弟,听他关心自己,笑着摇了摇左手道:“无妨,我左手也会写字的,今天就当作练习左手字体了。”

李小球听得春妮双手皆能习字,惊讶之余又流露出几分艳羡的神色来,忍不住央道:“我爹他也教过我认字,只是他现在走了,我,我……”

好学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春妮转眼一眼,露齿笑道:“你也想学字吗?我可以教你,不过你得听我话。”

李小球惊喜过望,忙不迭的点着头,笑的傻乎乎的。

春妮摸了摸李小球的头,他的头发剃成了紧贴头皮的小平头,硬扎扎的短茬微微扎手,却干净清爽的带着一丝青草香。

李小球羞涩的侧头想要躲开,一边红了脸嘟囔道:“怎么总摸我头,我娘说被女孩子摸头会长不高的。”

春妮嘻嘻一笑,“怕什么,我比你大几个月呢,你叫我声姐姐就没事了。”

李小球不肯,抿着薄唇,一双极好的浓密长眉微微皱起,秋水一般的凤眸里居然露出几分委屈,看的春妮心中顿觉自己万分邪恶。

“好啦,好啦,我以后不摸就是了。你要想学字,每天晚饭后过来找我就行,报酬是你帮我干点活。”春妮背着两只小手,一本正经道。

李小球干惯了活计,只要能认字读书,干点活算什么,忙不迭的点了头。

二人分别后,春妮自去了白六爷家不提。

左手习字虽没有右手写的苍劲有力,但写些端正的楷体依然秀气耐看,白六爷满意地捋着胡须。

春妮写完一篇大字,抬头对白六爷道:“白爷爷,我想去上学。”

白六爷微微一怔,笑道:“上学好哇!将来考个大学生出来,光宗耀祖啊!”

春妮略丧气道:“可我娘觉得家里两个孩子都上学,负担太大,我不想让爹娘太累……”

白六爷叹气道:“唉,家家不让留自耕田,也不让养家禽家畜,这不是活活逼死人吗?”

春妮拖着腮帮,得寻个法子赚些钱来才好。若不上学,一辈子留在屯里做个村姑,这重生还有什么趣味?

想罢展颜一笑,“白爷爷,您先帮我取个学名吧!十里八村叫‘妮儿’的女孩儿太多了,万一我以后去上了学,叫起来不混了才怪呢!”

白六爷哈哈一笑,“就你事儿多。罢了,好歹你跟着我读书,也算个正经的读书人,这名字是得起个文雅点的。”

思来想去,白六爷取了一古乐府诗题谐音为名,关山月,谐音“关珊玥”,既有古典诗词之雅风,又象征着春妮美玉一般的品行,春妮大喜。

蒙大力气哼哼的蹲在大槐树下,腮帮子鼓鼓着,好似一只肥版的田鸡,手里抓着一条柳树枝,无目的的随意抽打着。

春妮哼着小调,颠颠的往家走着。这几天教李小球识字才发现,这小子很是聪明,原来便认识不少字,现在学起来速度更快。也没有纸笔,找了一只硬木棍便在湿地上写画着,认真又专注。

李小球是个童年不幸的苦孩子,可他珍惜所有能够学习的机会,每一笔字都写的聚精会神,连额头上沁出的汗珠都来不及擦拭,任它顺着纤瘦的脸颊滚落下来,砸在地上,渗出一个个小湿痕。

每次学习后,他都麻利的帮着春妮干活,无论洗衣、割草,他都任劳任怨。春妮倒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这样子使唤人家,真的好么?

刚刚走到大槐树下,蒙大力嗖的一下窜了出来,唬的春妮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见是蒙大力,佯怒道:“干嘛突然窜出来,吓死人了!”

蒙大力撅着嘴,两条粗黑的浓眉活似一对毛毛虫,“关春妮,你干嘛和李家那小子玩?我不是告诉你别搭理他吗?”

春妮愣怔之下,张圆了一张小口,气道:“蒙大力,你凶什么凶?李小球又怎么了,你别老歧视他好不好?”

蒙大力跺着脚,恨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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