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青春校园>从龙珠开始>三百 宝藏12

(临时被老爸抓差了,忙了一天,现在腰都直不起来)

女生都很难抵御珠宝的诱惑,即使是布尔玛这样的富家女也不例外——一次佩戴这么多最上等的珠宝首饰,即使是她,也不是等闲能做到的。⊕八⊕八⊕读⊕书,.◇.o≮

看到男朋友似乎恢复了精神,她也放心下来,跑到乐平面前:“乐平,你觉得这个样子怎么样?我想,等我跟你结婚的时候,就穿这一身首饰好了。”

“嗯,啊,非常好!”

乐平看了一下布尔玛的装扮,之后就又把注意力放到了那堆珠宝上。倒不是说布尔玛的装扮引不起他的兴趣,关键是那件泳衣实在有些破坏整体感觉,如果是配婚纱嘛……嗯,那就称得上美艳不可方物(看这个书的朋友有没有人玩暖暖的?)。

“乐平,你看什么呢?”

“我在看那把宝剑,还有那身盔甲,还有那个盾牌。”

“宝剑,盔甲,盾牌?”布尔玛莫名其妙。

“男人的浪漫嘛。”说着话,乐平也直接跑到近前,用这些东西,把自己武装了起来。

别的也就算了,拿到宝剑的时候,乐平又不由自主想起来特兰克斯。

“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你们男人喜欢这些东西。”布尔玛看着若有所思的男朋友,纳闷道。

“不奇怪,就好像我们无法理解你们为什么那么喜欢珠宝一样——好吧,我承认那很好看,不过如果单纯从‘好看’的角度来讲,我觉得人造的更好。”乐平一边回答布尔玛的疑问,一边拿起宝剑挥舞了几下。

“呃……”布尔玛愣了一下,想了想,失笑:“好像……还真是这样。好吧,等我结婚的时候,我就用人造首饰了。”

“我拿这剑到外面玩玩,可以吗?”

不知怎么的,乐平忽然有一种,体验一下剑客的想法,于是向布尔玛问道。

“那是我的,你应该问我才对。”布尔玛还没有答话,对面紫罗兰说话了——大约她也觉得那一堆死沉死沉的东西堆在身上有些难受,正一样样地摘下来,“本来是分给布尔玛的,不过之前我们俩打赌,我赢了,那把宝剑就归我了。”

“那么,借我玩一下,可以吗?”乐平只得又问。

“不可以!”紫罗兰老实不客气地上前来,把乐平身上的装备都扒了下来,“这可是黄金的,上面还镶着宝石,万一你要是见财起意,扣下一颗宝石,掰下一块黄金来,我找谁哭去?”

“我像是做那种事的人吗?”

“呃……这个……”紫罗兰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乐平,点点头,不等乐平发作,又续道:“别说,你还真不是这样的人——好吧,借给你玩几天。”说罢,把宝剑又扔了回去。

乐平一把接过:“不用几天,马上就还你。”

一转身,拿着剑跑到屋子外,对着天空挥击了几次,心中纳闷:怎么没有剑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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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珠的世界里,因为远程攻击手段的发达,力量的强大,乐平对于“剑气”这种传说中的玩意儿并不是很在意——除非是有誓约胜利之剑那种斩断星球级别的力量,否则,真是不够瞧的。

而且,对于像沙鲁,布欧这种一息尚存,无限复活的变态而言,切割伤害实在不算一种好的攻击手段。

不过,既然是男人,特别是出身于中国的男人,谁又没有一个“剑客之梦”呢?

无论什么时代,无论那个世界,剑客的战斗总是让男人分外的神往。力量与技巧的结合,**与装备的平衡,可以粗犷地挥砍,可以优雅地点刺,可以……没有哪一种战斗形式能比剑客的战斗形式更加的丰富多彩,更加的千变万化,更加让人赏心悦目。

剑客,是男人终极的梦想。拿时下流行的海贼王来举例,最激烈最热血的战斗当然是路飞;但要说最精彩的战斗,绝对是索大。

这种梦想有一个特别之处:宝剑,必须是像现在这样,通过某种手段获得的已经铸造好的剑,而不能是自己去打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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