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刘龄,不知哪里的人。
他居住在晋陵东路城村,非常信奉佛法。
在宅院里立了一个做佛事的房屋,当时设了斋戒。
元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他父亲暴死,当时的巫祝都说:“家里当还有三个人将死去。”
邻居家有一个信道教的祭酒叫魏巨的。
常常用章符在村里行骗。
他告诉刘龄说:“你家的丧祸还没完,是因信奉了不明之神,如果改成事奉大道,一定能蒙福庇佑,不改的话,将灭他的满门。”
于是刘龄就敬请祭酒,停止不奉佛法。
魏巨说:“应当焚烧经像,灾祸才当消除了。于是就点燃了佛事舍,火焰旺盛烧了一天,只是烧毁了屋子而已,经像和幡座,依然如故。
佛像在夜里,大放红光,当时各位祭酒有二十多,有的害怕他的灵验而偷偷地溜走了的。
魏巨等师徒执意不停,披发移步,执拿刀绳说:“你这佛还回你原来的地方去!不能留在中夏成为祸害!”
刘龄在那个地方,就象有人殴打他,立刻趴在地上,家人扶他,才出了一口气,于是就萎缩不能行走。
魏巨也体内生了毒疮,每天流三升的血,不到一个月便痛死了。
以外的同伴,也都患了癞病。
邻人东安太守水立和,在东阳传播,当时有很多人亲眼看到。
【原文】宋刘龄,不知何许人,居晋陵东路城村,颇奉佛法,于宅中立精舍,时设斋。元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父暴亡,时巫祝并云:“家当更有三人丧亡。”邻家有事道祭酒魏巨,常为章符诳诱村里,语龄曰:“君家丧祸未已,由奉不明神也。若改事大道,必蒙福佑。不改意者,将灭其门。”龄遂敬延祭酒,罢不奉法。巨云:“宜焚经像,灾乃当除耳。”遂爇一精一舍,炎炽移日,唯屋而已,经像幡座,俨然如故。像于中夜,大放赤光,其时诸祭酒有二十许人,有惧灵验密委去者。巨等师徒意犹不止,被发禹步,执(“执”原作“报”,据明抄本改。)持刀索,云:“斥佛还故国,不得留中夏为民害也。”龄于其处,如有人殴打,顿仆于地,家人扶起,方余气息,遂痿躄不能行。魏巨体内发疽,日出血三升,不一月苦死。自外同伴,并患癞疾,邻人东安太守水立和,传于东阳,时多见者。(出《法苑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