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我得去找个住的地方。哦不,在那之前,我还得先把四条狗从林书南家里弄出去,不能让他们一直待在没有人的屋子里。
然而,当我走近那幢房子的时候,竟有一种悲怆之感,它是如此地熟悉,熟悉到我可以闭着眼睛走进去而不用担心撞到什么,但是那不是属于我的地方。也许我应该感到幸运才对,因为这个不属于我的地方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接纳了我,并给我以温暖如家一般的感觉。
一开门,四条狗扑上来,热情地围着我打转,我把门敞开,道:“回到街上去吧,你们又得风餐露宿一段时间了。”
狗们对这整条街都是熟悉的,所以他们并不觉得住到外面去有什么不好,一只接一只地冲出门去。我走进屋,查看屋子的情况——二楼的窗子大开着,燃气和电力总闸都没有关,桌上放着吃到一半的饼干。如果我不来,林书南是不是就把屋子这样扔着就走了?这家伙啊,也真是不怕遭贼。我叹口气,把屋子上下的门窗全部锁好,各种闸门也关了,食品也收了起来。
但我不想走,我想我或许应该把屋子打扫一下,尽管它挺干净,并无打扫的必要。我觉得我只是不舍得离开这一熟悉的地方而已。我看着沙发上的一道划痕——那天我坐在沙发上吃零食的时候苏珊过来和我抢食,才把沙发划了这一道。茶几上的凹坑是林书南帮我端奶茶的时候失手砸出来的,地上白白的痕迹,是那天我不心穿了没有干透的拖鞋留下的。那时候林书南还我“神经大条”来着。
我一扭头,看见墙上的钟,现在已经挺晚了。我可真够矫情的。我对自己,原本我并没有打算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又有什么可不舍的呢?到底是生活对我太优待,把我给宠坏了。而且……而且在这种时候我最担心的不是袁芊骊的病情,而是那种平静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这种想法也是有够自私的。但是,转念想想,袁芊骊的生命快到尽头,这是既成事实,似乎为了她过于担忧也显得不甚超脱……我靠,想什么呢我,这是在这儿胡思乱想的时候吗!
罢了罢了,还是走吧!在这里多待一分钟,就能让我多瞎想一分钟,我看我还是赶紧去找住处要紧。
我在那天和林书南住的宾馆门口犹豫了很久,想想还是放弃了,要是服务生妹还认得我,那就够尴尬的。而且我不想在这几天里回忆起关于林书南的事。
原来的住处呢?可以回去吗?既然所罗门被抓进去了,我便不用担心见到他不爽,倒不如回去住的好。在那里,我也好找回原来的生活状态。
于是我走上了那条熟悉的路,终究还是要回那个熟悉的地方呵,虽然那不算是个好地方,但多少是有些亲切感的。我穿过大街巷,绕过一个路口,知道再前进几步我便能看见那扇熟悉的门,然而,我跨出一步,便愣在当场。
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儿,正如他曾经无数次在那里等我一起上学一样,他就站在那儿,和以往一模一样,将手插在口袋,眼睛扫视着路边的花草,时不时看一眼门口。
书南!
我几乎叫喊出声,但我没有。这不科学,他不应该在那儿!我闭着眼睛狂奔过去,一头撞进他的怀里,然而却什么都没有触碰到。
睁开眼睛,周围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活物,只有路灯昏暗的光,将草木照出一片惨绿。我仰起头,深吸一口气,一股寒意遽然涌进胸口。天空阴沉沉地,几凉意刻在脸上,下雪了。
那是幻觉,全因我中毒太深。而这一切痛苦,全是我的错。我开始想袁芊骊的故乡,想她如何依偎在林书南的怀里回忆从前。我不敢我不嫉妒,却更不敢我嫉妒。好奇怪,好……奇怪。林书南和我亲近是因为芊骊,而芊骊压根儿不爱他,可她却又成了我们更近一步的阻隔。这种关系,真的很……奇怪。
谁的错?我的吗?也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