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仙侠修真>养魂经>第二十七章:养魂瓶

那是一个女子,虽蒙青色面纱,还是可以看出是一妙龄女子。

露出的额头闪着象牙白色,丝绸般光滑;双眼黑白分明,秋水般明亮;身段阿娜,淡青色连身裙裾,绣满风卷云舒暗纹,满头乌发披散着,只在额角添了一颗压发的拇指头大小的珍珠。一身打扮极是简单又不失华贵,可惜脸上的青纱遮住了面目,却更是令人浮想联翩。

疯道人暗自想着,这女子如何这般熟悉,似乎见过千百遍,但自己记忆是不会出错的,自己绝对从没见过她。

那女子见疯道人恶狠狠望着她,冷冰冰说道:“我接下来说的话你听好!你前往长云山,跟在李越后面,不要让他发现你,也不要让他死了!”

疯道人见她说起李越,心头恨意翻涌,“他娘的那个小杂种,我要剥他的皮,喝他的血!将他炼进千婴蛊,永世不得翻身。”

那女子皱了皱眉,似乎对疯道人的疯狂言语不甚欢喜,她冷冷道:“你最好听着,不然你会后悔的!”

疯道人恶相胆边生,开口骂道:“你这个小娘皮,我为何要听你的!你以为老子怕你?来呀!来呀!你想老子保护你的奸夫,做梦吧!”

那女子气的浑身颤抖,一眨眼功夫又平静下来。她缓缓朝疯道人走过来,说道:“你-会-听-的!”

就在和疯道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揭下了蒙面的青纱。

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的女子明艳而妩媚。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也没留意到那女子已然远去,消失在葱葱草木之后。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缓缓迈步走向不远的墒水河边。

河中映出一个须发纠结,满脸肮脏猥琐的道人脸孔。

疯道人拉住头发,“噗”一声,发髻胡须应声而落,满头如云秀发飘然散开。

“哗啦”道人身上污浊的道袍应声裂开,掉落地上。

疯道人臼起一捧水,拂在脸上,轻轻揉搓,水流过指尖,滴入河水之中,荡起淡淡涟漪。待到涟漪散尽,河水中倒映一个亮丽女子,女子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得女子明艳而妩媚。

*****

仙花镇,正如其名,仙花镇位于墒水的源头,长云山脉脚下,是离云练崖最近的歇脚点。

云练峰高绝挺立,直入云霄;一年四季,水流不断从一侧云练崖直泻而下,形成如云练霞匹般的瀑布,瀑布下的石潭水漫而出,汇入墒水,洋洋流向楚南。

这种瀑布并不稀罕,在长云山脉,也有不下七八处更是宏伟壮观。云练崖出名的并非瀑布,而是崖壁上攀生的百凌花。云练峰下几户猎户药客组成的小村庄也慢慢发展为一个小镇子,以百凌花为名,取名为仙花镇。

一进入仙花镇,就会见到一块人高石碑,刻有那首有关百凌花的诗:

千丈红尘金花开,

云涌风起散复来。

一朝花谢香尽日,

万里墒水染赤颜。

李越站在石碑前面,欣赏这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想到自己与这个世界最初的联系几乎起始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绘之地,一饱眼福。

离百凌花会还有几日,仙花镇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满街的行人穿绫罗绸缎,带珠玉宝石,动则呼奴唤婢,停则香车裘帐。李越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代的人真是富庶,梅州五国的巨富商贾恐怕都集中到小小的仙花镇了。难怪李长青夫妇对百凌花蜜不太了解,原来还没富裕到那个档次。

五日后的百凌花蜜拍卖会恐怕才是这些巨富的正真目标。

“嗨,越小哥!找到你了!”

李越回头一看,居然是孙志仁、田树林、赵君、李向志四人。孙志仁红光满面,踌躇满志,其他几人也不再面有慼色。到了仙花镇,李越就和孙志仁几人分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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