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仙侠修真>锦衣昼行>第一百零四章 酒和女人

黄昏。

天色阴沉,无雪。

即使时间不大对,天气不大对,但千日楼的客人仍然很多。

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为了喝酒,因为千日楼的酒一向比这里名厨烧的菜更吸引人。

天冷的时候,人们总是喜欢喝酒的。

但夜锦衣不同,她非但不喜欢喝酒,对喝酒这件事情简直排斥地很。

她自然没有忘记,自己几次陷入险境都是因为自己喝了酒的缘故。

所以,在大多数客人叫了两斤肥牛肉一坛烧酒喝地痛快的时候,她一个人坐在二楼的角落里点了一壶铁观音,看着窗外行色匆匆的行人,耳朵听着楼下食客的交谈。

今日的她破天荒没有再穿白色的衣袍,而是穿了件黑色的长衫,墨发也不是用发带松松系住,而是用银色发冠束在发顶。

她的右手摩挲着青花瓷杯,左手按着放在桌上一柄的长剑,周身气息涔冷,令人不敢靠近。

上茶的小二是个明眼人,过来给她上完茶和几样小菜就慌忙退到一边去,没敢再过来。

这年头,随身带剑的大都是些不好惹的主。

但也不乏有些人因着这个缘故随身拿着一把剑来滥竽充数,明明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却敢凭着手里的一把剑耀武扬威。

有些运气不好的家伙,凭着一把剑让别人以为自己武功极高,结果真碰上高手,被别人一剑毙命。

这种人,夜锦衣是见过的。

夜锦衣并不是一个擅于用剑的人,她带着一柄剑也不过是为了防身而已。

所以为了避免自己也被当成高手,她才坐在了角落。

夜锦衣虽不爱喝酒,却很爱待在酒馆。

酒馆和青楼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

在尘世中漂泊、无家可归的人也是需要慰藉的,能够慰藉这些人的无外乎两样东西。

酒和女人。

有的人喜欢喝酒,却不喜欢女人,找这种人自然要在酒馆。

喝酒不只能暖身子,还能壮人胆,更能让人吐真言。

你若是想看什么好戏,最好去酒馆,那里演的戏大多比戏子演的真,比说书人讲的生动。

有的人喜欢女人,却不喜欢喝酒,找这种人自然要在青楼。

夜锦衣虽不喜欢女人,但有时候却很佩服女人。

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这个江湖上,不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躲过了明枪暗箭,却没躲过美人的温柔刀。

自然还有人,不但玩女人,还嗜酒如命,在他们眼里酒和女人本就是绝配,是英雄的标配。

就像一代奸雄曹孟德,不但有着“铜雀春深锁二乔”的色心,还有“煮酒论英雄”的野心,虽然被称为奸雄,但英雄两个字的确实至名归。

这类人,不但美人的枕边风吹得动,甘醇的酒香也能使唤的得动。

有会玩的自然也就有不会玩的,不会玩的人很少出现在这两个地方,但也没有找他们的必要。

因为对酒和美人都不感兴趣的人,多半是乏味寡淡的人,他们的嘴也许比死人的嘴还要牢靠,你若是想从他那里听到什么消息,简直比登天还难。

也许,夜锦衣是第四类人。

她如今出现在这里,不过是要找那些嗜酒如命,又对江湖传闻很感兴趣的人。

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先知道舆论走向,是她的一个习惯。

她之所以会离开绝崖山庄,出现在这里,甚至已经打算离开洛阳,不过是因为江湖上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她也知道,每当江湖上发生一件事情,那么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这件事情都会成为江湖中人酒桌上的谈资。

虽然谈论这些事情的人往往跟那些事情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甚至只听到了一点皮毛而已。

但能拿一件大事跟别人高谈阔论,显得自己已经进入了武林主流,他们已然觉得很自豪。

此时,楼下的一个酒桌上,就有两个穿青衫的男人在大声胡侃,周围的客人倒也很给面子,比听说书还认真。

其中尖嘴猴腮的矮个子猛地将桌子一拍,道:“其实呀,泣血剑被盗,贼人岂不是明摆着的吗?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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