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布莱肯林场>11 参观

林义很喜欢牛肉,喜欢的部位并不是牛外脊肉,尤其是眼肉牛排。

这种肉排做起来并不十分难,拿一个平底锅,融化一小块黄油或者葡萄籽油,把肉排两侧各煎一分半钟,然后放入烤箱里用140到160度的低温烤分钟,出烤箱之后放在盘子里静置几分钟,使得不断析出的汁液重新被肉排吸收,配上超市卖的薯条和胡萝卜,就是一顿简单但丰盛的肉食。

好吧,他不是像某些自己有专门冷藏室保鲜肉品的真-饕餮之人,当然不会为了一颗檀木放弃整个森林,“不专业”这个标签并不妨碍他对美味的追求。

所以,在前年开始正式接手林场之后,就买了最接近原生和牛的50头济州黑牛,用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黑牛并不是一种商用肉牛,生长周期很长,很需要耐心。

“所以,我们现在并不能吃到他们。”林义龙领着自己俱乐部的几个“朋友”参观自己的林场,在菲斯克先生邀请他去阿伯丁郡之后,林义龙也以“庆祝胜选”为名邀请了菲斯克先生几个人来到自己的林场来参观一下。

所有人带着气枪,除了竭尽全力但仍然无法击中野鹿的菲斯克先生以外,其他人对打猎没什么兴趣,只能算是全副武装的散步罢了。

“这儿实在是太适合狩猎了。”默克先生在一旁说道,“有没有兴趣把这里打造成猎场?”

“没想过。”林义龙回答的十分干脆,“这是我的主要居所,倘若其他人拿着枪进入自己的家还是有些令人害怕的。”

“说的也对。”默克先生回答道,“所以这里算是住宅喽?”

“是,我一般都呆在这里。”林义龙回答道,“我的房子那里有商用高速网络可以办公,其他时间没什么事儿的话骑骑马,在家里游泳,或者开着电瓶车在林场里兜一圈,应该是很享受的时光。

“这个早春,开始万物复苏却是林场第二没意思的时候——早秋才是林场最好玩的时候,可以狩猎,可以钓鱼。要是有闲工夫的话,倒是可以到这里领略一下钓鱼的趣味。”

闲工夫是不可能有的。每年的八月末九月初几乎是这几位先生最忙的时候——尤其是霍维先生和默克先生,正是剪羊毛的最佳季节——根本不会有什么闲暇能出来游玩一番的,等有时间的有了闲暇,狩猎和钓鱼的季节也过得差不多了。林义龙的这些话,压根就没多少诚意。

在森林中沿着充当防火隔离带的小路上不行了一会儿,看到不见尽头的连绵不绝的树林,几个人对林场失去了兴趣。

“如果算是经济作物,我这里除了一些牛还有松露以外,没其他的东西了。”林义龙这样介绍道,“所以,如果在这里住的话,如果喜欢稍微安静一点的日子,这里绝对是最好的。我们都去过弗雷德的林场,除了能享受到一些所谓“有机”或者“家养”之类的食品之外,其实过日子是有点小无聊的,但也就这样。”

霍维先生和默克先生点点头。

等到他们进入林义龙的林场主宅,发觉里面的陈设布置有些过于现代化,仿佛置身于东京或者纽约那种快节奏的大都市的公寓住宅一样——与理应温馨而舒服的“乡下别墅“这四个字完全不搭边。

所以,这几位先生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林义龙的生活趣味,倘若他们访问的是林义龙在伦敦的公寓,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可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却是距离最近的火车站也超过15公里、有些孤影单只的林场住宅,风格上不知道该如何发表评论。

“是不是显得有些太现代化了!”菲斯克先生某种意义上与林义龙关系最近,他问起来也不唐突。,“怎么说呢,我感觉这里有点不太和谐。”

“我承认是这样的。”林义龙诚恳地接受了批评,他也是去过菲斯克的城堡的,曾对里面的富有乔治时期风格装饰的古堡赞不绝口,“我买下这里之前,这里都是矿山聚集起来的镇子,在这之前更是多多少少跟住在苏格兰高地一些农民和牧羊人都是差不多的偏僻之地。我搬进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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